綠證概念擴展和功能延伸的政策趨勢
隨著可再生能源不斷蓬勃發展,特別是2020年習近平總書記向世界宣示了中國的“雙碳”目標之后,我國持續加大能源電力綠色轉型力度,有關部門在文件層面上不斷擴大綠證核發范圍和賦予綠證更多功能。主要有:把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認定基本憑證;對風電、光伏補貼綠證認定擴大到包括平價上網和低價上網陸上風電及集中式地面光伏項目核證認定(即“無補貼綠證”),再擴大到對所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認定;由綠證自愿認購擴大到全面推行綠證交易,進而擴大到綠電交易實行配額制下的綠證交易;由補貼綠證交易替代財政補貼功能,到市場化用戶通過購買綠色電力或綠證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再擴展到新增可再生能源可以在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時扣除;綠證由只能交易一次,擴展到原則上可轉讓等等。但是,政策并沒有完全落地,到目前為止,用于交易的綠證只有3類,即補貼綠證、無補貼綠證、綠電綠證;每一類綠證只核發風電和光伏兩個品種。
3類綠證交易實際效果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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