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 id="tbblb"></form>
<sub id="tbblb"><listing id="tbblb"></listing></sub>

<address id="tbblb"></address>

    <form id="tbblb"></form><noframes id="tbblb"><address id="tbblb"><listing id="tbblb"></listing></address>

      應對氣候變化不能“拔苗助長” 碳價差異完全正常——訪國家氣候戰略中心柴麒敏

      文章來源:新華財經陳云富2022-08-19 10:18

      如何看待各經濟體間的碳價差異?

       
      柴麒敏:市場機制作為氣候變化應對的一個重要措施,仍然要放在全球氣候治理的大框架下去評判。我們談《巴黎協定》第六條,首先要看到協定中明確的一個重要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從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達成以來,一直在強調的是現階段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上應盡的責任是不同的,也就是發達國家應該率先進行減排,歷史上這些經濟體先排放,氣候變化的成因也是由于累積排放所造成,雖然目前我國的年排放量比較大,但到目前為止的累計碳排放量只有美國的二分之一左右。從這一角度看,碳價存在差異完全正常,因為歷史責任和發展階段不同。
       
      其次,這一狀況也與當前的全球經濟分工密切相關,即發達國家整體呈現消費型排放的特征,約70%左右的排放來自生活消費部門,而發展中國家70%左右的排放則來自生產部門。比如我國生產部門約三分之一的排放背后不是為自己消費,而是通過貿易轉移到了發達經濟體的消費部門。
       
      另外,從減排的邊際成本來看,發達經濟體的碳價較高也是正常的,發達經濟體勞動力成本高,其生產環節基本進行了轉移,減排措施相對比較間接。
       
      問題是全球碳價會否趨于一致?歐盟從2019年以來在推動“碳邊境調節機制”的立法,希望通過單邊措施“拉平”碳價。但這一機制實際上與《巴黎協定》下全球氣候治理的邏輯是沖突的,發展中國家目前實施的是相對減排目標,發達國家要求執行的是全經濟范圍的絕對減排目標,目標是有國際法意義上的差異性的。再加之上述提到的歷史責任差異、全球經濟分工差異、減排邊際成本差異的情況下,通過單邊措施對碳價強行“拉平”是不合理的。
       
      當然,更長期來看,未來碳市場在《巴黎協定》第六條機制下是有可能實現互聯互通的,但各國應對氣候變化不能“一刀切”或“拔苗助長”,價格形成一致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可能實現,技術上也將非常復雜,可能涉及長時間的談判,短期內還是應該允許有碳價差別、減排成本差異。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

      省區市分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省會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場,碳平臺)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保定、山西太原、內蒙】東北【黑龍江哈爾濱、吉林長春、遼寧沈陽】 華中【湖北武漢、湖南長沙、河南鄭州】
      華東【上海、山東濟南、江蘇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溫州、福建廈門】 華南【廣東廣州深圳、廣西南寧、海南??凇?/span>【香港,澳門,臺灣】
      西北【陜西西安、甘肅蘭州、寧夏銀川、新疆烏魯木齊、青海西寧】西南【重慶、四川成都、貴州貴陽、云南昆明、西藏拉薩】
      關于我們|商務洽談|廣告服務|免責聲明 |隱私權政策 |版權聲明 |聯系我們|網站地圖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信息部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指導單位:發改委 生態環境部 國家能源局 各地環境能源交易所
      電話: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網 All Rights Reserved
      國家工信部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6041442號-7
      中國碳交易QQ群:?6群碳交易—中國碳市場??5群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台湾佬中文222vvv娱乐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