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現“碳中和”目標為驅動力,樹立綠色發展、低碳轉型國土空間規劃理念,對國土空間規模、結構、布局進行調控,引導空間低碳綠色轉型之路。首先,在規模方面,控制
碳源用地增量,鼓勵碳匯用地增量,例如控制高碳排產業占地規模,針對增量型高碳排產業布局及發展進行限制,針對存量型高碳排產業設置改造升級或退出機制。其次,在結構方面,控制
碳源碳匯功能用地比例,例如在城鎮開發邊界中提高綠地率,見縫插綠增加居住用地中的附屬綠地比例。再次,在布局方面,主要通過對目標位置、形態的控制達到減排增匯目的。例如:按照“職住平衡、功能復合、配套完善、布局融合”的原則,建設緊湊型居住社區及基礎設施,復合利用土地,縮短居民通勤距離,滿足居民在步行生活圈內的日常生活需求;合理鄰近布局工業用地與清潔能源用地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后,強化“雙碳”目標導向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實施碳排放全周期監察管理,從立項審批開始,對規劃設計、供地和后期建設運營進行嚴格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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