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我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機制納入CBAM抵扣體系
EU-ETS已經開始逐步接受部分滿足項目質量和減排效益要求的
碳信用。
然而,目前CCER機制的透明度、公正性以及減排效果在國際舞臺上的認可度相對不足。如何提升CCER機制的國際公信力并推動CCER納入CBAM抵扣體系,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
首先,加強CCER項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確保立項、實施和驗證的全過程透明性以及減排效果的可靠性,避免低質量項目損害機制公信力。
其次,優化CCER的質量標準和審核機制,引入更嚴格的第三方審核,提升市場信任度和國際競爭力。
第三,通過即將到來的全球碳市場等國際合作
平臺推動跨國碳市場規則協調,并通過數據分享、技術合作等方式,促進我國碳市場與歐盟、美國等主要經濟體碳市場的對接,逐步縮小不同市場之間的規則差異。
最后,在UNFCCC和全球碳市場等多邊平臺上,通過廣泛溝通與談判,推動CCER納入CBAM抵扣體系。
六是促進政府、企業與社會各界的合作,共同推進低碳轉型。應對碳關稅的實施需要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緊密配合,確保企業能夠理解政策意圖并獲得技術支持。政府可以為企業提供低碳技術改造的專項資金支持,并通過政策引導企業向綠色低碳化轉型。
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采用清潔技術和低碳生產工藝,有助于在碳交易市場中獲得更高的市場價值,同時可以通過綠色產品的創新獲得市場的認可。此外,公眾、環保組織等社會團體也可以參與到碳減排過程中,共同形成監督和推動的合力。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作者:清華大學生態文明研究中心萬詩羽;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低碳發展研究院任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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