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碳交易市場頂層設計
全國碳市場啟動在即,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則,加快推進頂層設計乃當務之急。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孫傳旺表示,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需以政府的頂層設計為依據,自上而下地構建控排體系,包括構建統一的市場規則,明確統一體系下的各級主管機構監管職能,建立統一的標準化核算體系。
“應加快完善立法體系和管理機制,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盡快出臺,加強多部門協調。”劉杰認為,在提升碳市場活躍度方面,應合理確定配額總量和分配制度,結合“3060目標”考慮國家配額總量設定,盡可能采用比較合理的配額分配方法,適時引入配額有償發放機制。應進一步健全交易市場機制,以配額現貨交易起步,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擴大市場主體范圍。嚴格管理交易市場,充分尊重市場價格規律。應加強交易市場監管,探索建立交易監管機制和風險管理機制,注重各部門協同,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建議,推動“總量控制交易”機制發揮作用,在總量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交易機制作用,鼓勵更多利益相關方參與,形成市場流動性和有效的碳定價機制,充分發揮碳市場金融屬性。
在碳定價機制和交易機制方面,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認為,基于綠色溢價的分析表明,對高排放、低溢價的電力、鋼鐵行業而言,其碳排放合計占總排放量的62%,更適合采用碳市場定價機制。對低排放、高溢價的交運、化工等行業,可能更適合采取
碳稅定價機制。他建議,構建以“
拍賣+期貨”為核心的碳市場交易機制,在配額分配環節推行以
拍賣為主的交易機制,在配額交易環節引入期貨等衍生品。
彭文生表示,統一的碳市場可能帶來的一些問題值得關注,如污染物可能會隨著碳排放的地域性轉移而發生流動,可能導致污染物排放扭曲;全國統一碳市場與環境政策可能存在激勵不相容問題。如何實現碳市場與電力電價改革協調推進,可能需要進行審慎的價格機制設計,考慮額外研究出臺具有針對性的監管政策。因此,在通過碳市場推動
碳減排的同時,也應盡快聯合分析各類相關市場交互效應,評估各類監管內容真實成本,避免對某個專一市場的監管造成事與愿違的外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