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議
在國家深入開展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過程中,推廣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將有效督促企業完善相關治理框架、關注業務中的生態環境議題、拓展利益相關方交流、增加社會監督方式,進一步推動企業履行綠色發展重要參與方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建議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企業和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
一是加強政策設計和引導。建議監管機構充分調研環境信息披露的難點和障礙,制定包括范圍性框架、激勵措施、監督制度等一系列環境信息披露政策體系??陕氏仍趪壹壣鷳B文明示范城市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探索強制披露試點,并通過納入地方綠色金融考核獎懲機制、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專業支持等方式保障政策實施。
二是豐富信息披露的運用場景。目前企業根據監管機構要求,主要運用于重大環境信息披露、年度社會責任報告、綠色債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等方面。建議政府業務部門進一步拓展信息披露的運用場景,如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評估等,提高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積極性。
三是探索符合國情的披露框架。由于經濟發展進程和市場環境差異,建議探索TCFD等成熟的國際環境信息披露框架的中國特色實踐。如,結合我國“長江大保護”等生態環境保護戰略開展差異化信息披露實踐,量化不同產業的企業環境數據對標國家2030年
碳排放達峰承諾,結合區域環境權益交易(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豐富披露信息等。
四是運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披露質量。通過開發專業環境效益和數據統計、管理工具,建立環境信息大數據系統,聯通監管機構、有關企業和第三方機構數據,實現共享、管理、考核和獎懲等線上服務,確保環境信息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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