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轉變考核方式,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制度轉變
從“十一五”時期開始,我國政府就高度重視能源轉型與應對氣候變化,通過能源強度和碳強度的雙控約束性指標持續推動轉型進程。中央多次強調要科學合理轉變考核方式,既要激勵約束政府行為,還需要激發企業的創新活力,同時引導綠色消費行為和理念。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提到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意味著具體舉措和考核辦法正在統籌制定之中。
能源活動是碳排放的最主要來源,能源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占總排放量的90%左右。因此,一定階段的能耗“雙控”可以等同于碳排放“雙控”。以提高用能效率、優化能源結構為主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已經實施多年,有一定工作基礎,也發揮了較好作用。但是,在能耗“雙控”的施行過程中,卻一直存在著一個問題,即并非所有的能源消費都會產生大量的碳排放,比如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供電。所謂原料用能是指以化石能源產品作為原料的能源消費,在很多情況下并不會產生大量的碳排放,但長期以來都被納入全部能源消費的統計中。與此同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越來越高,其消費過程也不產生碳排放,這意味著能源消費量與碳排放量的相關性正在縮小。從更加精準推動“雙碳”工作和鼓勵發展新能源角度,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便顯得十分必要。除此之外,對國家重大項目要實行能耗單列,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都為考核留有適當彈性。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能耗“雙控”的目標指向效率提升,而碳排放“雙控”則直接指向綠色低碳發展。單純對能耗進行控制,還可能會誤傷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和可再生能源豐沛地區的經濟發展。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不僅會促進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還可以把高碳排放產業面臨的轉型壓力轉化為轉型動力。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將在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的同時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促使政府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在能源消費和經濟發展之間尋求平衡,同步實現能源結構調整和綠色轉型發展。
(作者:莊貴陽,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邵方超 崔凱銘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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