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轉企業“惜售”行為,加大配額流動性,使碳價更理性
《2023、2024年度配額分配方案》增加了配額結轉規定,以提升市場交易活躍度。具體規定為,重點排放單位最大可結轉配額量=凈賣出配額量×結轉倍率。其中,結轉倍率設為 1.5。
《
碳中和時代》作者、氣候未來創始人汪軍分析:“對于有配額富余的企業,可以根據相關規則結轉為2025年度的配額,用于2025年履約。對于未結轉的配額將不再用于履約,相當于作廢。而可結轉的配額量與此前企業凈賣出的配額量有關,也就是賣得越多,可結轉的量就越大。所以,那些想做結轉的企業需要‘可勁’賣配額。但是賣多了,本來持有量就少了,也就沒那么多配額可結轉了。我覺得這一措施真乃‘神來之筆’,可以有效刺激那些囤了很多配額不賣的企業,要再不賣,這些配額可就成廢紙了。”
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是全國碳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的核心環節,科學合理的配額分配方案對于增強碳市場穩定性和流動性具有重要意義。業內人士認為,增加配額結轉規定是政府對全國碳市場的交易行為進行有效干預的一種體現。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嚴剛此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說,全國碳市場前兩個周期并未明確跨期配額的使用條件及配額有效期,實際操作中配額可以無條件結轉至下一年度。結轉限制的缺失以及市場普遍“看漲”的預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業“惜售”,降低了市場配額供給與交易活躍度,增加了配額短缺企業購買履約配額的難度,不利于市場穩定運行?!?023、2024年度配額分配方案》通過增設配額結轉相關規定,確定了配額最大可結轉量與企業凈賣出配額量掛鉤的原則。企業凈賣出量越高,其最大可結轉量越大,這有助于激勵配額盈余企業積極出售配額,提高市場交易活力。
江蘇省環境綜合治理產業創新中心執行主任衛旺告訴記者:“目前,我國的碳價發現過程屬于政府主導下的市場參與行為。在碳市場建設的初期,政府引導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完全由市場主體決定,容易呈現出非理性的狀態。市場對碳價長期普遍‘看漲’,導致市場主體就不愿意交易了。所以政府規定市場主體必須在一個窗口期,即履約周期內,將碳排放配額交易、結轉掉,否則就不值錢了,這樣碳價就不會太高。”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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