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信托業在碳金融業務方面有哪些共性的難題?
徐曦:當前,信托公司在碳金融業務的開展過程中,確實存在一定的困難,面臨一定的挑戰。首先,我國碳金融的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碳排放相關的產業及企業的基礎數據缺失,加之部分地區雖然建立了碳市場,但是當前區域市場與未來全國市場的關系、各市場的標準不統一、總量封頂的依據不一致、各市場之間沒有連貫機制等問題,都直接制約了碳資產的交易定價和參與主體的效績考核等諸多問題,不利于全國碳市場建設工作的推進,不利于信托公司碳金融業務的順利開展和可持續發展。
其次,關于綠色金融的界定標準和披露要求,目前尚不明確、統一。其中,碳信托與綠色信托的具體操作細則的規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尤其是容易被劃分為融資類業務的被壓降范疇,影響信托公司開展碳金融業務的動力。
第三,從外部來看,無論是資金端還是資產端,對于碳資產價值的認同程度均有待提高。從行業及信托公司內部來看,監管層正在引導信托業積極從融資類信托轉向服務信托、回歸服務實體和民生的本源上來,信托行業還在加速轉型過程中,原有的慣常業務模式尚有待升級,行業內大量信托公司對于綠色信托、碳信托的盈利能力、操作路徑和發展前景,還認識不足。全行業可資借鑒的成熟模式還非常有限,信托公司內部前中后臺部門對碳金融業務模式理解程度、認同共識不一。
第四,信托公司對碳金融的投研能力不足,難以對業務的具體開展提供深入的研發支持。信托公司在碳金融業務的具體開展方面,存在人力儲備不足的困難,尤其是缺乏能在綠色產業、數字化運作及金融層面進行跨領域融合的知識/技能復合型人才。以碳信托為例,受制于起步晚、制度不完善、人才隊伍欠缺等原因,目前信托行業在碳信托方面積累的項目運營經驗不足,碳信托發展尚處于探索階段,沒有形成規模效應。
《中國經營報》:針對上述痛點有何建議?
徐曦:建議政策導向方面繼續加大信托公司開展碳金融,尤其是綠色信托的指導和支持力度。例如,在碳排放相關數據的建設方面,希望政府能加速區域碳交易市場之間的貫通。同時,建立統一的綠色金融發展標準和評價體系。一方面,可以將融資類碳信托業務與傳統融資類信托區別開來,不納入壓降范圍,避免影響信托公司開展此類業務的動力;另一方面,引導信托公司將綠色金融納入ESG理念(綠色治理),進入公司戰略視域,從中長期戰略發展的層面和高度真正推進綠色金融的發展。
在信托公司層面,要堅持長期主義,夯實綠色金融戰略的定力,緊密圍繞國家產業升級的中長期發展戰略,加大產業市場的融合,發掘實體經濟的需求,結合自身稟賦優勢,創新綠色金融發展的差異化路徑。同時,要加大針對綠色信托創新業務的激勵和支持力度,提高容錯程度,強化人才隊伍和投研能力建設,不斷加大綠色金融的規模比重和服務價值,獲得可持續的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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