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只有福建地方碳市場專門出臺了碳資產回購交易的規則。福建碳市場中碳資產回購交易被稱為約定購回交易,交易中的購買方必須申請約定購回交易業務資格,且單筆約定購回交易的數量應當為1萬噸或其整數倍,不可進行拆分。交易雙方將向交易所共同提出初始交易申請,提交交易申請表和書面約定購回交易合同用于備案;在購回交易時,再共同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請表,提出購回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福建碳市場對碳資產回購交易還采取了風險控制措施。如要求控排企業參與的回購交易,交易日和到期日必須在同一履約年度內。同時會結合初始交易價格等因素凍結碳資產購買方賬戶中一定比例的碳資產,以保障碳資產購買方能在約定的時間交付足額的碳資產。鑒于碳資產價格的波動性,在約定購回日碳資產的價格可能已經高于約定的購回價格,如果碳資產購買方需要臨時購買碳資產以履行回購交易下的交付義務,可能會受到損失,因此這種風險控制措施其實也反向保護了碳資產購買方。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