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下稱《意見》)發布?!兑庖姟分刑岬揭劳泄操Y源交易
平臺,建設全國統一的
碳排放權、用水權交易市場,實行統一規范的行業標準、交易監管機制。
根據《意見》的總體要求,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2011年,國家發改委同意設立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7個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2016年福建和四川開始建設地方
碳市場。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正式上線。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發展10多年來,仍存在各地交易規則、排放量計算方法不統一,市場交易活躍度待提升,
碳價市場化與電力市場化發展不協調,數據披露真實性等問題。地方
碳市場和全國碳市場的協同發展,也是未來全國統一碳排放權背景下,值得關注的話題。
近日,界面新聞采訪了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總體設計技術
專家組負責人、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張希良。在采訪中,張希良介紹了中國碳市場在設計之初存在過的討論,以及表達了對碳市場建設發展問題的看法,包括數據質量、
碳配額分配、與電力市場的協同改革、歐盟碳關稅、地方碳市場與全國碳市場的協同發展等,并分享了全國碳市場未來可能的發展方向。
“我認為中國碳市場還是要走中國特色,因為碳市場從經濟學理論上非常簡單,但真正落地不僅受到市場發展程度這個大環境制約,也觸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我希望大家能夠了解我國碳市場建設的挑戰和全面看待碳市場建設中我國出現的問題。”張希良在采訪中表示。
他指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預計今年可以出臺,其中數據質量也是條例重點關注的問題。到全國碳市場的第三個
履約期,碳市場預計會轉入混合型的配額分配制度,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并舉,并有更多的行業加入市場交易,譬如水泥和電解鋁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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