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這標志著,暫停6年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交易即將迎來重啟。
生態環境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立統一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構(以下簡稱交易機構),組織建設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
交易系統(以下簡稱
交易系統)。
《辦法》的整體要求是,申請登記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應當有利于降碳增匯,能夠避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者實現溫室氣體的清除。
《辦法》明確,2017年3月14日前獲得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備案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項目登記;已獲得備案的減排量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使用。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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