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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住建發〔2023〕66號】關于印發《阿拉善盟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文章來源:阿住建碳交易網2023-06-14 14:13

      關于印發《阿拉善盟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阿住建發〔2023〕66號
       
      盟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改委:
       
      按照《盟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盡快編制完成阿拉善盟碳達峰碳中和“1+N+X”政策體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阿拉善盟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附件:阿拉善盟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行動方案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阿拉善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3年5月24日
       
      阿拉善盟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行動方案
       
      為科學有序推進阿拉善盟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根據國家、自治區《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結合我盟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牢牢把握“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戰略定位,統籌發展和減排,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確保城鄉建設領域如期實現碳達峰。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制度機制基本建立,建設方式綠色轉型取得積極進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穩步增加,建筑工業化穩步推進,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鄉發展質量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明顯提升,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廣,建筑用能和碳排放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制度機制進一步完善,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情況基本扭轉,建筑節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目標初步實現。
       
      到2060年,城鄉建設方式全面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系統性變革全面實現,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成,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治理現代化全面實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重點任務
       
      (一)統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
       
      1.優化城市綠色低碳布局。全面對接國家城鎮化空間布局,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推動組團式發展。每個城市組團面積不超過50平方公里,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貫通組團間的生態廊道應貫穿連續,凈寬度不少于100米。
       
      推動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推動城市更新,老城區更新單元拆除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建筑總面積的20%。(盟自然資源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旗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旗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積極創建綠色社區和完整社區。建設完整居住社區,推廣功能復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到2025年,基本補齊城市既有社區設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區同步配建各類設施;到2030年,巴彥浩特鎮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力爭提高到60%以上。通過步行和騎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推進智慧社區、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將智慧建設和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規劃建設管理運營全過程。探索零碳社區建設,鼓勵居民采取綠色低碳用能方式,選用低碳節能節水家電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倡導隨手關燈,電視機、空調、電腦等電器不用時關閉插座電源。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盟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民政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能源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不斷提升中心城鎮、重點城鎮綠色低碳水平。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合理確定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國土開發強度,強化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有效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2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充分借助自然條件,順應原有地形地貌,實現城區與自然環境融合協調。加強城鎮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分布式布局。城區新規劃道路紅線寬度原則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應超過2公頃,步行道網絡連續通暢。(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打造綠色生態宜居的美麗農村牧區。合理布局鄉村建設,保護鄉村生態環境,減少資源能源消耗。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保護自然生態脈絡。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群落。立足村莊現有基礎開展鄉村建設,改善村容村貌,不盲目拆舊村、建新村,保護村莊歷史文化與風貌。
       
      推動農村牧區新建、改建和擴建居住建筑按照自治區農村牧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設計和建造,完善農房節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鼓勵建設綠色農房。鼓勵推廣使用綠色建材,經濟條件較好地區的農牧區自建住宅、新農村居民點建設重點選用裝配式結構建造方式。在清潔取暖項目中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30%以上。
       
      推進農村清潔取暖,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牧區的應用。推動農村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村牧區用能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推廣使用高能效設施設備。(盟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鄉村振興局、能源局、農牧局、生態環境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筑
       
      5.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全盟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逐年提升建筑節能標準,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83%節能要求。鼓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試點示范,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規?;l展。(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動綠色建筑全面發展。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推進綠色建筑標準實施,2022年起全盟城鎮總體規劃區內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5年,綠色生態城區、綠色生態小區建設不斷推進,星級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城鎮總體規劃區內新建機關辦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公益性建筑,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城市新建區、綠色生態城區中民用建筑全部執行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城鎮總體規劃區內新建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區及位于核心景觀片區以及區位優勢明顯具有突出經濟價值或者社會價值的項目,鼓勵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各旗區要逐步提高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占比。(盟住和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快老舊小區改造力度,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既有居住建筑應改盡改,到2025年,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0萬平方米。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和公益性建筑應當率先進行節能改造,改造后整體效能提升20%以上。(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教育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科技局、科協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建設綠色低碳住宅。提升住宅品質,積極發展中小戶型普通住宅,限制發展超大戶型住宅。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和天然采光。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到2025年巴彥浩特鎮商品房全裝修率力爭達到50%以上,其他旗區商品房全裝修率達到30%以上。加強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管理,提升智能化水平。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建筑運行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持續提升建筑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加強運行調適,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總體能效較2020年提升10%。(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0.推動太陽能在建筑中應用。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減少民用建筑常規能源使用。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等環節管理。大力發展太陽能熱水建筑一體化系統,推動12層以下居住建筑和醫院、學校、賓館、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穩步提高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盟能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科技局、科協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引導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建筑用能電氣化,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電氣化,到2030年,建筑用能中電力消費比例超過65%,全電氣化比例達到20%。推廣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盟能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2.推動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項目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取暖。到2025年,全盟城鎮清潔取暖率達到93%以上。(盟能源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牧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市政設施低碳發展
       
      13.加強城市供氣供熱供水設施升級改造。結合國家城鎮燃氣老化更新改造相關工作,推進城鎮供水、燃氣等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運行年限滿20年以及存在泄漏、熱損失等問題的管網改造任務,到2030年供熱管網熱損失率較2020年降低5個百分點。完善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參照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完善城鎮排水管網,提高城鎮中水、雨水利用率。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城鎮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推進管網分區計量,提升供水管網智能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城鎮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盟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務局、自然資源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交通和照明設施建設。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綠色慢行交通及國省干線與城鎮道路連接節點設施,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到2025年全盟城鎮建成區路網密度力爭達到8.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開展城鎮照明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完善城市照明管理規定,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推動城市照明數字化系統建設工作。(盟自然資源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5.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建設,到2030年全盟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左右。深入開展農村牧區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完善垃圾收運和處置體系,優化收運處置設施布局,到2025年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力爭覆蓋60%以上的行政村。(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鄉村振興局、農牧局、生態環境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6.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加大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力度,開展再生水綜合利用試點示范,到2025年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中水利用率不低于35%,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盟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務局、鄉村振興局、農牧局、生態環境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園林綠化建設。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完善城市綠地系統和公園體系,推進中心城區、老城區綠道網絡建設,加強垂直綠化等立體綠化建設,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應用比例,到2025年全盟城鎮建成區綠地率力爭達到36.5%。(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行綠色低碳建造
       
      18.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編制《阿拉善盟“十四五”促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綠色發展專項規劃》,全力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各旗區旅游區、工業園區等新建項目原則上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進行建設。到2025年,全盟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面積比例力爭達到30%左右。到2030年,全盟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左右。(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9.積極推行綠色建造。推廣智能建造,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綠色建造。各旗區要強化建筑保溫和結構一體化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盟內保障性住房、綠色建筑、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和公益性建筑采用一體化技術。推進綠色施工和安全文明施工,開展綠色施工工程示范,通過科學管理和采用先進技術,加強施工揚塵治理、節水降耗、渣土運輸、噪聲污染、可拆卸循環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落實“四節一環保”要求,最大限度節能降耗,提升建筑工地綠色施工和環保治理水平。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比2020年降低20%。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0.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和推廣應用工作,推動建材產品質量不斷提升。探索推動綠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購機制,推動政府投資工程以及2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5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項目等率先采用獲得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積極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阿左旗要結合垃圾無害化處理,積極探索利用建筑垃圾、非煤礦山固廢消納等發展綠色建材。孿井灘開發區要在現有工作基礎上,積極推動一體化墻板、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生產技術提升通用性標準執行力度,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和生產對接匹配。阿拉善高新區要結合工業固廢消納統籌推進綠色建材產業發展。推進建筑廢物集中處理和分級回收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以上。(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政策措施
       
      21.建立健全政策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主體。認真執行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綠色建造等工程建設標準。完善節能監管平臺,推動能源消費數據共享。完善旗區的常住人口統計監測指標。(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統計局、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2.構建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模式。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和質量提升,開展城鎮基礎設施普查,建立基礎檔案管理體系,積極參與鄉村建設評價等,引導綠色低碳鄉村建設。推廣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完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體系,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開展低碳(含超低、近零、零能耗和零碳等)建筑、低碳(含綠色生態)小區、低碳園區、低碳(綠色)城鎮等試點示范工作。大力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探索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農牧局、鄉村振興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3.創新協同工作機制。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鼓勵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爐渣、尾礦等固體廢物為原料生產墻體材料。整合優化行業產學研科技資源,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創新平臺建設,加強行業科技型企業培育,支持企業聯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金融機構等,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創新聯合體。鼓勵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增設碳達峰相關課程,培養專業人才。(盟科技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教育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5.落實金融財稅支持政策。認真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在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級綠色建筑、老舊小區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及綠色農房等方面給予支持。推行政府和國有企業綠色采購制度。強化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服務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碳。鼓勵開發商投保全裝修住宅質量保險,發揮綠色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作用。加強土地規劃政策支持,各旗區城區在建設用地規劃、項目立項審批和工程規劃設計時,要明確裝配式建筑、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裝修的比例。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要帶頭按照裝配式建筑和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建設。支持各旗區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容積率獎勵政策。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按規定享受有關稅費優惠政策。加大綠色金融對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支持力度。完善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加快推進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盟財政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資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證監局、稅務局、阿拉善銀保監分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組織實施
       
      26.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分工,統籌協調、督促指導,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確保目標完成和任務落地。發改、財政、自然資源、市場監督、工信等相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目標落實。
       
      27.強化任務落實。各旗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本地區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碳達峰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加大推進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做好宣傳教育,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各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部門于每年11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
       
      28.加大培訓宣傳。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相關工作干部培訓重要內容,提高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和企業人才業務水平。加大對優秀項目、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配合開展好“節能宣傳周”等活動。編寫綠色生活宣傳手冊,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降碳行動,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開展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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