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利用率是反映全國和各地區新能源消納情況的量化指標。根據國家能源局2022年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以及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發布的報告,2021年全國風光利用率分別達到96.9%和98.2%。風光利用率較上年分別提升0.4個百分點和0.2個百分點,較“十三五”首年則提升14個百分點和9個百分點。在連續兩年風光新增裝機均超過1億千瓦的情況下,2021年新能源總體呈現消納情況好、保持利用率提升的局面,這得益于多因素助力。一方面2021年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加10.3%、煤炭
價格上漲、電力供應部分地區和時段緊張等,為新能源消納提供了充足的需求和條件,另一方面是相關政策機制的實施,除“十三五”以來實施的全額保障性收購等機制繼續發揮應有的作用外,2021年開始更加強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作用以及對各地區可再生能源在用電量中的占比(即消納責任權重)的約束性要求,建立了保障性并網和市場化并網的多元并網保障機制,啟動了中長期市場下的綠電交易市場,通過輔助服務、現貨市場等增加風光消納量,政策以多種方式和多個角度不同程度地促進了風光的并網和消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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