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4067-2024《溫室氣體產品
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10月起正式實施。相關機構表示,該通則標準將為各方研究編制具體產品
碳足跡核算提供統一權威的指導,同時可靠的碳足跡核算結果也將為企業提供明確的減排路徑和量化目標,幫助其適應國際市場對碳足跡披露的新要求。
據介紹,該通則國家標準由生態環境部提出并指導制定,是在ISO14067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補充性的修訂,可視為ISO14067的國標版本,相當于國家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
湖北
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關人士介紹,產品碳足跡量化標準由通則和各產品類別細則(產品種類規則PCR)組成。此次實施的國家標準就是通則,后續各類產品PCR都將在該標準的指導下制定出臺。需要注意的是,該通則標準不能直接指導企業進行碳足跡核算,需在各類產品的細則出臺后,根據產品細則PCR進行相關的量化。
“此項標準的實施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后續還將逐步推出產品碳標識(標簽)、
碳核查等配套標準,以逐步完善碳足跡管理體系。”戴德梁行亞太區可持續咨詢服務主管黃衍維表示,標準的不斷更新與完善,也將進一步推動ESG報告的持續改進和優化。
湖北碳交中心表示,本次標準增加了數據地理信息內容,以便于數據質量相關規定的理解和應用。對外貿企業來說,盡快熟悉這一標準規則也有利于提前適應歐盟對產品碳足跡披露的要求。
戴德梁行表示,外貿企業在進行碳足跡披露時,應深入研究和解讀國家標準中的要求,采用科學的方法和標準進行碳核算,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企業還應注意遵守歐盟及成員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確保碳足跡披露的合規性,并結合國家標準及時調整碳足跡披露策略。
湖北碳交中心建議,企業在編制碳足跡報告時,應明確產品碳足跡量化和評價的目的,根據下游相關方的要求或出口目的地的政策等選擇合適的標準,并做好供應鏈碳數據管理工作,確保數據質量滿足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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