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推動
碳排放雙控工作若干舉措》,為進一步實現能耗雙控向
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提供制度支撐。
《若干舉措》明確:
“十四五”期間,碳排放雙控先行先試取得明顯進展,碳排放預算管理編制探索取得積極成效,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持續提升,深入推進能源、工業等重點領域
綠色低碳發展,力爭碳排放強度下降。
“十五五”時期,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區域
碳預算、行業碳管控、企業
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
碳足跡等配套制度,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
碳達峰后,實施以總量控制為主、強度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推動碳排放總量穩中有降。
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
推進“光伏+”行動,有序推進核電、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大力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
新能源。
·到2025年底,新增風電光伏裝機600萬千瓦、核電裝機1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單列項目用能)在24%左右;
·到2030年底,全省風電光伏、核電裝機分別達到8000萬千瓦、1800萬千瓦。
科學布局建設抽水蓄能項目。制定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
扎實推進控煤減煤
合理控制發電供熱用煤,持續推進煤電“三改聯動”,到2025年底存量煤電機組完成節能降碳改造1500萬千瓦以上。
推動工業余熱、
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熱,探索小型核反應堆供熱。推動建材、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減煤,到2025年底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全部完成淘汰。
推動重點行業改造升級
加快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深入實施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準引領行動,對能效低于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在規定時限內改造升級到能效基準水平以上,不能按期改造完畢的實行淘汰。
到2025年底,煉油、乙烯、燒堿等25個領域完成技術改造或淘汰退出;到2026年底,乙二醇、子午線輪胎等11個領域完成技術改造或淘汰退出。
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大力發展環境保護、節能降碳、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低碳產業,加快培育智能網聯汽車、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到2025年底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1.5萬億元。
持續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
深入推進“騰籠換鳥”,嚴格落實產能置換要求,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
建立健全碳排放雙控制度
完善碳排放相關規劃制度
將碳排放強度降低指標納入全省和各設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五”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完善重點領域和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
建立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
推進省市兩級和部分碳排放總量較高的縣(市、區)建立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到2025年底,省級和杭州市、湖州市率先完成碳排放預算管理試編制工作,其他設區市加快啟動。
“十五五”時期,科學確定碳排放預算總量以及分年度預算量,全面實行省市兩級碳排放預算管理。
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標評價制度
合理分解碳排放雙控指標,壓實地方及重點企業控排減排責任。
加強行業和企業碳排放管理
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開展電力、石化等重點行業和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碳排放核算,建立數據共享和聯合監管機制。
健全碳排放形勢分析機制,對碳排放增長較快的行業領域進行形勢預警,并視情采取新上項目從嚴把關、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從嚴管理等措施。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重點行業碳排放總量控制。
實行重點用能單位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推動將碳排放管控要求納入管理制度。
制定全省碳普惠減排交易管理辦法,到2025年底建成運行全省碳普惠減排市場。
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制度
制定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技術導則;“十五五”時期,探索開展重點行業新上項目碳排放等量、減量替代。
構建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健全碳足跡核算“通則+行業+產品”標準體系,到2025年底、2030年底分別制定標準20個左右、100個左右。
推進省產品碳足跡服務
平臺建設,完善碳足跡背景數據庫,到2025年底累計完成產品數據歸集與碳足跡核算300個以上。加強綠色電力證書在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體系中的應用。
深化“雙碳”認證國家綜合改革;推動與長三角、粵港澳等區域數據庫、碳標識的互認共享。
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
加快構建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開展全省能源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碳排放統計核算,建立設區市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
加快布局建設一批碳計量中心。深化碳監測評估工作,建設覆蓋全省、布局合理的碳排放立體監測網絡,有序推進全省重點用能單位、重點碳排放單位能耗計量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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