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方案》編制背景
力爭于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習近平總書記向國際社會作出的莊嚴承諾。2022年6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了全省實現碳達峰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要求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制定切實可行的碳達峰實施方案,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碳達峰工作,2021年4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領導為組長、市政府主要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的云浮市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由云浮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負責編制《云浮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分為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兩個方面。指導思想提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對標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省委賦予云浮“爭先進位、跨越發展”的具體要求,圍繞“十大新突破”攻堅發力“365”競標爭先體系?;驹瓌t主要包括“科學謀劃,服務發展”、“穩妥有序,安全降碳”以及“統籌兼顧,分類推進”,重點在于堅持系統思維,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第二部分“主要目標”。在充分考慮云浮市發展實際的基礎上,《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升至16%,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的目標,為全市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以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指標進一步下降,全市盡快進入碳達峰
平臺期”的發展目標。
第三部分“重點任務”。提出碳達峰十五大行動、57項重點任務。碳達峰十五大行動分別是:產業
綠色提質行動、能源
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重點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低碳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農業農村減排固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科技賦能碳達峰行動、綠色要素交易促進行動、綠色經貿合作行動、生態
碳匯能力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統籌有序推動碳達峰行動、低碳
試點示范創建行動。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嚴格監督考核、做好要素保障等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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