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處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時期。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的
綠色低碳轉型成為引領和推動產業結構和整體經濟社會實現
綠色化、低碳化的關鍵路徑。為此,應當遵循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環境友好和資源節約的重要原則,構建系統化、定量化、科學化的上市公司響應“雙碳”目標的治理評價體系,以便準確、及時地掌握上市公司的綠色低碳轉型進展,促使市場機制和監管機制更好地發揮作用,加速實現綠色低碳轉型。
構建評價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構建上市公司響應“雙碳”目標的治理評價體系,是將公司披露的數量繁雜、結構松散的碳信息,通過系統的、科學的方法進行匯總,其評價結果應當具有明確的數量特征,易于復現、檢驗和分析。因此,構建這樣的評價體系對上市公司、社會公眾和政府部門都具有重要意義。
評價結果可以緩解上市公司“洗綠”問題,激勵其采取更有效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加快其綠色低碳轉型。在評價體系中強調公司的實質性氣候管理實踐,能夠更好地反映企業低碳轉型的真實水平,減少公司基于形式主義的綠色宣傳,鼓勵其采取設備更新、技術改造、低碳產品研發等實質性減排行動。
評價結果可回應社會公眾對氣候問題的關切,為外部利益相關者提供直觀參考。隨著公眾氣候意識不斷增強,對公司
碳排放績效的要求也不斷提高。評價結果能夠以一種直觀、量化、可比的形式將公司的低碳轉型水平呈現給公眾,減少“洗綠”對消費者購買決策和投資者財務決策的誤導
評價結果可以為政府決策部門和監管部門提供信息支持。通過大范圍開展評價,政府部門可以系統性地了解企業的低碳轉型進展、特征和問題,更好地把握實現“雙碳”目標的節奏和方法,處理好“雙碳”承諾與自主行動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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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構建評價體系
構建針對企業碳績效的評價體系,應當基于學術研究前沿和我國碳達峰
碳中和“1+N”政策體系建設,并且綜合考慮企業轉型實踐的特點。
在評價思路和指標選取上,應當充分錨定企業響應“雙碳”目標治理評價的需求。指標選取應當注重靜態和動態相結合,從企業低碳轉型的外部壓力、內部資源和能力、轉型意識和行動、轉型成效等方面進行完整地評價。
評價范圍應當足夠廣泛。由于上市公司面臨強制性信息披露要求,其碳排放和
碳管理信息更容易獲得,并且總體上比非上市公司更具經濟影響力,可以選擇上市公司作為評價對象,在上市公司公開信息披露的范圍內選擇能夠反映企業低碳轉型活動特征的普遍性指標,使評價范圍得以擴展至全行業全市場上市公司。
在評價思路和指標方面的建議如下:
低碳轉型能力。公司的低碳轉型涉及到氣候戰略、碳排放管理、能源管理、綠色技術創新等多個方面。高碳排放的公司需要購買
碳配額以滿足監管要求,這會帶來短期財務壓力,制約公司的綠色創新和低碳項目投資。因此,低碳轉型需要強大的財務實力支持。此外,高質量的人才隊伍可以使公司更好地理解和適應日益復雜的碳政策和
碳市場工具,提升公司的環境意識和綠色創新能力。公司低碳行動的順利實行還需要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作為制度支撐,包括環境管理體系、能源管理體系、公司治理體系和內部控制體系等。因此,可以從財務能力、人才儲備、制度建設三個方面評價公司進行低碳轉型的能力。
低碳轉型意識和行動。公司的氣候風險意識和自主行動是實現低碳轉型的重要內驅動力。公司發布的氣候聲明,包括減少碳排放和采用
清潔能源,是其氣候立場的重要體現。此外,公司的氣候風險意識十分重要,它表明公司對氣候問題潛在影響的理解,以及采取正確應對措施的能力。公司的實質性低碳轉型行動包括:將氣候問題納入高管層決策和公司戰略,制定碳管理政策和激勵制度,加強員工的低碳教育和培訓,實施低碳運營,從事綠色技術研發和舊設備改造等。因此可以從氣候聲明、氣候風險意識、低碳行動等方面評價公司的低碳轉型意識和行動。
低碳轉型成效。評價的主要依據直觀反映企業低碳轉型成果的指標,包括是否形成低碳專利和產品,是否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并達成預期目標,是否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并增加清潔能源占比,公司是否因為其低碳轉型活動受到外界贊譽或批評等。
充分發揮評價體系作用
加快推進上市公司強制性碳信息披露規定,提高碳信息可獲得性、規范性和透明度。目前,我國缺少系統的、廣泛的強制性碳信息披露標準,碳信息披露存在體系不健全、標準不統一、企業披露意愿不強和披露質量不高等問題。應當加快制定強制性的企業碳信息披露規范,根據行業特點制定報告的內容、標準和模板,并盡快以法律形式落實。
加快碳排放相關標準制定,培養合格的核查機構,提高上市公司碳信息可信度。當前上市公司碳排放數據披露存在統計范圍不一致、核算標準不一致、數據真實性難以保證等問題。對此,應當加快制定碳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的標準和程序,加快培育合格的專業機構,明確各方責任與義務,保障碳排放數據質量。
基于上市公司響應“雙碳”目標治理評價的結果,構建包含上市公司“雙碳”評價結果的投資組合選擇模型。在此基礎上,可以開發多樣化的
碳金融工具,如碳中和指數、碳中和基金以及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等,擴大社會資本參與碳中和主題投資的渠道,降低投資門檻。豐富的
碳金融工具和廣泛的社會參與有助于加強市場的
價格發現功能,形成更穩定的
價格預期,進而吸引更多經營主體深度參與,形成市場良性循環。(第一作者系南開大學商學院教授,第二、三作者單位系南開大學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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