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實施情況的監測監管
一是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時將實施情況報送國家能源局和農業農村部,抄送相關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并將具體項目抄送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開展建檔立卡。
二是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加強項目監管,落實信息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切實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權益。
三是實施過程中,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時了解和掌握項目收益分配落實情況,切實發揮項目收益在壯大村集體經濟和助力鄉村振興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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