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雙碳”目標過程中問題凸顯
一些地方對“雙碳”概念的理解仍較為片面。一是對碳達峰存在認識誤區,一些地方誤以為碳達峰時間節點即將來臨,那么在碳達峰之前應加大排放,以獲得一個較高的
碳排放額度峰值基數,之后在基數上再減排。這種看法沒有認識到碳峰值越大,此后的
碳減排難度越高,為之付出的成本也越大。二是對碳中和缺乏整體性認識,現實中一些企業自稱已實現碳中和或即將實現碳中和。這種看法沒有認識到微觀主體無從核算其是否達成碳中和目標,碳中和是個宏觀概念,在宏觀層面討論才有意義。
一些地方沖高峰和運動式減碳傾向還未徹底扭轉。面對“雙碳”目標,一些地方大搞“碳沖鋒”“碳躍進”,未批先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攀比提前達峰時間,使得碳達峰走調變形。一些地方采取不切實際的行動,通過拉閘限電對所有煤電機組采取“一刀切”方式,簡單粗暴地關停能耗較高的傳統產業,動搖當地經濟基礎,影響居民正常生活。此外,部分企業編制碳達峰行動方案缺乏數據基礎,提出的碳達峰值遠高于當前水平;有的企業編制方案沒有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提出的工作舉措不切實際,難以完成碳達峰目標。
綠色現代化產業體系尚未全面形成。我國仍處于工業化發展階段,城市整體產業結構存在著過度依賴資源、資本、環境投入等問題。很多經濟欠發達地區由于工業偏重于資源密集型產業或產業基礎薄弱,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業制造業比重大,碳排放強度仍然較高。即便是經濟發達地區,目前仍存在著土地要素制約、淘汰落后產能等困難,面臨著世界發達國家“再工業化”、核心高新技術封鎖等帶來的產業結構高端化挑戰,構建
綠色現代化產業體系進展緩慢。
化石能源主導型能源結構轉型難度較大。我國能源資源稟賦被概括為“一煤獨大”,呈現富煤貧油少氣的特征,嚴重制約碳減排進程。從1950年—2020年我國碳排放來源占比看,煤炭是我國碳排放的主要來源。2020年我國石油和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分別攀升至73%和43%,能源供應壓力較大。
新能源儲能技術尚處在發展初期,制約了可再生能源電力系統的規模,使得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和高效消納利用的矛盾仍然突出。擺脫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有一個較長過渡時期。
低碳技術水平與要素不充分不平衡。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我國綠色低碳技術整體仍處于“跟跑”狀態,綠色低碳重大戰略技術儲備不足。受制于低碳政策支持精準性不夠、低碳技術轉移
平臺不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不健全等因素干擾,低碳技術成果轉化與應用較少。同時,東部地區的創新要素集聚和流動水平要顯著高于中西部地區,低碳技術區域發展不平衡也影響了我國“雙碳”目標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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