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國務院發布《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確到2025年,多式聯運發展水平明顯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貨物及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以鐵路和水路為主的發展格局。
從減污降碳角度看,交通結構調整有什么意義?推動“公轉鐵”“公轉水”面臨哪些障礙?“十四五”期間,如何進一步優化調整運輸結構?針對這些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環境所總工程師劉勝強。
目前我國綜合運輸體系結構仍不合理。鐵路、水運在大宗物資運輸中低成本、低能耗的優勢尚未充分發揮。
中國環境報:1月7日,國務院發布《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確要求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動各種交通運輸方式深度融合,進一步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從減污降碳的角度看,交通結構調整有什么意義?
劉勝強:交通運輸領域是我國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尤其是貨運車輛排放占比最大。2020年貨車
碳排放量占綜合交通
碳排放量60%以上,NOx排放量占汽車排放量的84.3%。我國交通運輸還處于較快發展階段,未來交通運輸需求仍將在較長時間內呈現增長態勢。為盡快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需要系統謀劃交通運輸領域深度減排。
鐵路運輸單位貨物周轉量能耗強度是公路的1/7,污染物排放強度是公路的1/13,水運運輸單位能耗強度比鐵路更低。不斷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推動大宗物資運輸實現“公轉鐵”“公轉水”,是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最有效的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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