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排放配額分配初期以免費配額為主,采用基準法核算機組配額量,即由生態環境部向納入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免費發放配額,日后會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并逐步擴大有償分配比例。同時,全國
碳市場啟動初期,以電力行業為突破口,后續按照穩步推進的原則,成熟一個行業納入一個行業。
初期的配額設置考慮了發電行業供電和供熱,二者合計構成總配額量。在分配方案中,各機組核定的配額量根據其產出和碳排放基準值計算,碳排放基準值參考了中國發電行業的歷史碳排放水平和產出。依據各機組經核查的排放量,向所覆蓋的單位預分配
碳配額,之后將核定的配額量與企業實際產出掛鉤,確定應發放配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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