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與秘魯簽署
碳信用合作執行協議,這是新加坡與拉丁美洲國家達成的首份執行協議。
主管貿易關系的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星期二(4月1日)與秘魯環境部長胡安·卡洛斯·卡斯特羅·巴爾加斯(Juan Carlos Castro Vargas)通過線上方式完成簽署。
這也是繼與巴布亞新幾內亞、加納和不丹達成協議后,新加坡的第四個碳信用合作執行協議(Implementation Agreement)。
簽署協議后,兩國將啟動批準程序,使協議正式生效。這項協定根據《巴黎協議》第六條,建立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和程序,以支持新加坡與秘魯之間碳信用的生成與國際轉讓。
貿工部文告說,項目開發者可利用這一框架開發符合第六條規則的高質量碳信用項目。關于碳信用項目的授權流程及符合資格的碳信用實施細則,相關信息將適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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