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第111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成都市排污權交易管理規定》?!兑幎ā诽岢?,排污權指標應當在環境交易機構通過場內交易獲得,并由區(市)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以排污許可證方式予以確認,有效使用期為5年,期滿后需重新購買。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規定》適用于成都市行政區域內重污染高排放工業企業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排污權交易及相關監管活動。
成都市政府委托市金融辦牽頭組建環境交易機構,作為全市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平臺。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規定》明確,排污單位因違反法律法規被責令關閉或取締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注銷其企業排污許可證,并無償收回其剩余的排污權指標。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