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11日,第83屆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 (MEPC 83) 批準了新的船舶燃料標準和全球排放定價機制,航運業將開始征收溫室氣體排放費,并允許排放額度交易。這些措施將于2025年10月正式通過,并于2027年生效,2028年開始征收溫室氣體排放費用。
對于噸位超過5,000噸的大型遠洋船舶(這些船舶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占國際航運總排放量的 85 %),如果
碳排放超出一定的門檻,將需要按超出部分支付費用,基本起價為每噸100美元,最高可達380美元,這項決議每年將帶來100億至130億美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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