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歐委會公布了CBAM過渡期核算與報告“細則”的草稿。7月13日,歐委會稅務總司下的CBAM委員會投票通過了“細則”的修訂版。本文粗略地解釋一下CBAM過渡期的核算方法。
核算的基本邏輯
CBAM覆蓋了6類產品,下涉幾十個稅則號。“細則”首先把這幾十個稅則號分成了一些產品“大類”(aggregated goods categories)。例如鋼鐵下面的一大堆稅號就被分成了6個“大類”:燒結礦、鐵合金、生鐵、直接還原鐵(DRI)、粗鋼、鋼鐵制品。這6“大類”其實就是對應著要核算排放量的6個鋼鐵生產“工序”(production process)。請注意沒有焦炭,也就是說焦化環節的排放不算。同理,鋁的稅則號被分成了2個“大類”:未鍛軋鋁、鋁制品。
在這些切分出來的產品“大類”中,有幾個“大類”下面還有不止一個“工藝路線”(production route)。例如生鐵這個“大類”包含2個工藝路線:高爐、熔融還原。
產品“大類”和“工藝路線”決定了“工序”(production process)。例如,一個鋼鐵企業在生鐵環節可以同時有高爐煉鐵和熔融還原煉鐵這兩個工序。
“工序”是核算排放量的基礎單元,是“積木”。最終產品的排放是以搭積木方式算出來的,用到幾塊積木就算幾塊。具體到一個工廠(也就是“設施”,installation),排放也是搭積木算出來的。一個工廠可能只有一個工序,也可能有幾個、或者所有工序,有幾塊就算幾塊。但是到算最終產品的排放時,用到的積木一塊也不能少。
簡單產品和復雜產品
所有的產品“大類”又分為2種:簡單產品、復雜產品。
簡單產品和復雜產品,這是一個從2021年7月歐委會拿出CBAM草案開始就困擾幾乎所有人的“坑”。其實這個坑完全可以避開。這個世界上哪有簡單產品?歐委會搞出這么一個概念只不過是為了規定產品核算的系統邊界的最前端。簡言之,簡單產品就是只算這個生產工序的排放,前邊的都不算了。例如燒結礦就是簡單產品,也就是說鋼鐵排放的系統邊界最前端只算到燒結工序,再往前的鐵礦石開采環節的排放就不算了。這個筆者早就寫文章解釋過,明擺著的肯定不會算,因為歐盟
碳市場根本就不覆蓋采礦和采石活動。
總結就是,簡單產品不考慮生產原料輸入物(前驅體)所產生的排放;復雜產品則既包含本身生產工序的排放,也包含前驅體工序的排放。
那么,核算包括哪幾大塊工作?
1. 把工廠拆分成“工序”;
2. 核算工廠的直接排放;
3. 核算生產用的熱的排放;
4. 核算生產用電的排放;
5. 把排放分攤到工序;
6. 工序排放加前驅體排放,得到復雜產品的排放;
7. 填電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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