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建立全球碳市場架構
對于減緩成果的國際貿易(第6.2條),COP29明確了各國將如何授權
碳信用交易和管理跟蹤登記。此外,它還建立了機制,通過透明流程中的前期技術審查來確保環境完整性。
在集中碳信用機制(第6.4條)下,《巴黎協定》信用機制現在包括保護環境和人權的強制性保障措施。這些保障措施確保項目在未獲得土著人民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無法進行。
負責監督該機制的監督機構制定了2025年的全面行動計劃。
在COP29上,第六條談判取得的進展對于建立功能性的碳市場至關重要,而碳市場對于實現《巴黎協定》的減排目標和調動急需的資金至關重要。
“
確保資金承諾轉化為項目并采取實際行動的挑戰依然存在。這一點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更為尤是。
”
— Pim Valdre世界經濟
論壇氣候雄心倡議總負責人;Laia Barbarà世界經濟
論壇氣候戰略總負責人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