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氣候投融資
試點工作的通知》,并附有《氣候投融資
試點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斗桨浮诽岢鐾ㄟ^3—5年的努力,試點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環境,培育一批氣候友好型市場主體,探索一批氣候投融資發展模式,打造若干個氣候投融資國際合作
平臺,使資金、人才、技術等各類要素資源向氣候投融資領域充分聚集。
《方案》明確,支持范圍包括減緩和適應兩個方面。其中,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包括調整產業結構,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工程項目;開展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試點示范;控制工業、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草原及其他
碳匯等。適應氣候變化方面包括提高農業、水資源、林業和生態系統、海洋、氣象、防災減災救災等重點領域適應能力;加強適應基礎能力建設,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技能力等。
《方案》指出,試點將優先考慮國家級新區和在應對氣候變化減緩、適應領域已開展國家級試點并取得一定成績與經驗的地區,包括但不限于低碳城市試點、適應型城市試點、低碳城鎮試點、低碳工業園區、生態工業示范園區、
低碳社區、近零
碳排放示范區、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等。鼓勵與現行生態文明建設、
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改革創新試驗等相關試點示范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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