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
碳市場的主體不僅包括控排企業,還有眾多的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政府主導的
碳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各種投資者。市場利益驅動著多方參與主體進入
碳市場,他們一方面加大了歐盟的碳資金規模,活躍了
碳交易市場,另一方面也推動了
碳金融產品的設計和
碳金融服務的發展。如法國興業銀行等一些金融機構設立了專項
碳基金;荷蘭銀行等一些金融機構從事
碳交易中介業務,提供融資擔保、購碳代理、碳交易咨詢;還有一些金融機構推出
碳排放權期權、期貨及掉期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為那些做套期保值的企業提供避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