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自身機構碳排放披露的數據準備
自2013年以來,匯豐的年度數據是根據內部報告時間表為截至9月30日的12個月期間編制的。碳排放數據包括來自以下方面的二氧化碳:一是匯豐擁有或租賃的商業建筑、車輛和其他形式的交通工具中使用的能源。二是匯豐控股資產的碳排放。通過應用排放提升率,也可以計算住宅建筑中使用的能源。這包括匯豐擁有管理控制權的合資企業或聯盟資產的100%排放量;匯豐通過合同協議對外包業務保持控制的離岸業務產生的排放;三是商務旅行,包括航空旅行等。通過應用排放提升率,船的元素、公共汽車/客車、渡輪/垃圾、有軌電車和其他旅行也包括在內。
具體來看需要準備的數據為以下幾方面:
1.不動產的相關能源數據
每季度報告電力、一次燃料源和當地產生的能源的數據,在可能的情況下,通過儀表獲得能源消耗數據,并從服務提供商的發票中進行核對。如果計量數據僅部分可用或不可用,則可根據可比房地產、單位成本外推或使用建筑面積或其他公布的行業基線進行估計來計算能耗。
2.公司差旅數據
對于航空和鐵路旅行,實際數據每季度從商務旅行社獲得,并進行完整性審查。如果沒有行程詳細信息,則根據平均行程的成本或從一個月的行程中推斷出行程的估計距離。如果通過旅行公司在當地訂購機票,則旅行者/索賠人可以估算行程距離。對于獨立預訂,行程估計基于平均行程成本。
道路旅行是通過直接測量出于商業目的的行程來測量的。道路行程的詳細信息,包括行駛距離、車輛發動機尺寸和燃料類型,作為費用索賠/發票的一部分提交,或由車隊供應商提交。這可能包括公司車輛、個人/私人車輛和租用車輛。道路數據每季度獲取一次,以提供碳核算報告。
3.換算系數
轉換系數可以確定單位能耗釋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量。不同類型的能源和出行方式具有不同的轉換系數,反映碳強度。
4.核查與數據偏差
所有收到的數據在提交至集團報告系統之前由相關本地團隊審查。提交后,集團報告團隊將對其進行進一步審查,以確認所提交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該詳細檢查基于重要性和重要性水平。如果整體參數(例如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誤差、遺漏或差異超過上一年同一季度報告單位總數的5%或集團總數的1%,則會向當地團隊提出疑問。
5.能源-范圍1數據準備
使用商業、能源和工業戰略部(BEIS)提供的2021各主要燃料源的系數計算范圍1排放量。
6.道路行程-范圍1數據準備
范圍1排放量使用商業、能源和工業戰略部(BEIS)提供的2021系數計算,用于每種發動機類型的自有車輛和租賃車輛。
7.能源-范圍2數據準備
匯豐銀行根據經修訂的溫室氣體議定書范圍2指南引入的基于位置和市場情況,去報告能源排放。匯豐已審查了修訂后的溫室氣體協議范圍2指南,并于2021年與服務提供商合作,將修訂后的溫室氣體協議范圍2指南整合到匯豐的報告方法中,以使匯豐能夠使用基于位置和基于市場的方法進行報告。
8.基于地理位置的因子采用
用于基于位置的排放報告,匯豐銀行采用以下排放因子層次結構:
(1)區域或次國家排放因子
(2)國民生產排放系數
(3)國際能源機構(IEA)提供的因素
9.差旅-范圍3數據準備
對于差旅的碳排放,匯豐使用商業、能源和工業戰略部(BEIS)提供的2021因子計算排放量。對于航空旅行,匯豐更新了其報告方法,特別是與航空旅行排放有關的報告方法,包括客艙座位等級和短途和長途(距離大于3700公里)的輻射強迫因子。
匯豐2019年的凈零戰略基線已針對航空旅行進行了更新,包括座艙座位等級和輻射強迫的影響。只有旅行排放被報告在匯豐運營的范圍3排放下。關于使用轉換因子的指導,每年匯豐都會在內部發布IEA和BEIS發布的最新因子。
10.上年數據調整
碳排放數據的測量和報告不可避免地涉及一定程度的估算。在特殊情況下,可能需要重述上一年報告的排放量和抵消數據。如果數據和/或數據收集或準備發生變化,將對集團層面的總排放量和/或抵消產生重大影響,則考慮重述。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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