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號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已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中國氣象局部(委、局)務
會議通過,并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實現基金宗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金是由國家批準設立的按照社會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
第三條 基金的宗旨是支持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第四條 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安全、效率、??顚S玫脑瓌t。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基金的管理機構由基金審核理事會和基金管理中心組成。
第六條 基金審核理事會是關于基金事務的部際議事機構。
基金審核理事會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外交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和氣象局的代表組成。
基金審核理事會設主席和副主席,分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派出代表履行職責。
基金審核理事會負責審核下列事項:
(一)基金基本管理制度;
?。ǘ┗鸢l展戰略規劃,包括資金使用年度計劃;
?。ㄈ┗鹳浛铐椖亢椭卮笥袃斒褂庙椖可暾?;
(四)基金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與決算;
?。ㄎ澹┗鹌渌卮髽I務事項。
前款所列事項經基金審核理事會審核并取得一致意見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批準。
第七條 基金管理中心是基金的日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由財政部歸口管理。
第八條 基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鸩莼鸹竟芾碇贫?,制定基金具體運行管理規定;
?。ǘ┗I集基金資金;
?。ㄈ┕芾砘鹳Y金,組織開展基金的有償使用和理財活動;
(四)編制并組織實施基金的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與決算;
(五)監督管理基金所支持項目的運行;
?。┫蚧饘徍死硎聲蟾婊鸬闹卮髽I務事項;
?。ㄆ撸╅_展其他符合基金宗旨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