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2月8日消息,越南副總理陳紅河近日批準關于成立和發展國家
碳市場的第232號決定,2025-2028年為
試點期,2029年正式運營。
《決定》指出,越南碳市場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發展方向和越南所參與的相關國際條約而建立,集中發展,在國家嚴格管理監督下按市場原則運營。發展碳市場有助于實現國家自主貢獻提出的有關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提高越南企業在國內和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發展
低碳經濟,積極主動應對氣候變化,力爭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目標。
《決定》要求,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在有關部門配合下組織運行全國碳市場,確保該市場受控發展,不造成國家資源流失,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碳市場產品包括
碳配額和
碳信用,參與碳市場主體包括“必須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并獲得溫室氣體排放限額的領域和機構清單”上的機構和其他合法組織和個人。碳市場交易將在
碳交易所集中進行,國家
碳配額和
碳信用登記制度由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建立和運營。河內證券交易所將建設并提供
碳交易服務,越南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提供存管和交易支付服務。碳交易服務的供應要滿足由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的有關市場管理和技術標準要求。
《決定》提出5項任務和措施,包括碳市場產品、碳交易市場參與主體、國家登記系統和
碳排放交易所、碳市場運營、提高認識和促進能力建設的任務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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