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5日,以“全國
碳市場第一個
履約周期”“
碳市場”為檢索內容,共有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要求在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官網披露全國碳市場首個
履約周期
碳配額清繳情況,但超過百家企業未完成全國碳市場履約,內蒙古、山東、河南、黑龍江等省份均有超過10家企業未完成履約。
據了解,今年2月,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做好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后續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抓緊時間完成本行政區域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未按時足額清繳配額的重點排放單位的限期改正和處理工作。
《通知》明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本行政區域未按時足額清繳配額重點排放單位的責令限期改正,依法立案處罰;4月29日前通過所屬單位官方網站公開本行政區域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重點排放單位
碳排放配額清繳完成和處罰情況匯總表。
已公開數據顯示,多數重點排放企業按時完成配額清繳履約。其中,上海、海南、甘肅、湖北、廣東等省份,共計103家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納入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已按時100%履約。吉林省共有45家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納入履約范圍,履約完成率為99.83%,42家已全部完成履約,另3家已將發放免費配額全部清繳。云南省共有19家發電行業重點企業納入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按照配額履約量來統計,履約完成率為99.95%。
對于未按時履約的企業,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已對其作出處罰。其中,安徽69家納入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的重點排放單位中,有1家未完成履約,被處罰人民幣2萬元;寧夏回族自治區6家企業近日被處以總計16.8萬元的罰款;山西共有8家重點排放單位未按時足額清繳配額,均已受到相關處罰;內蒙古自治區有17家重點排放單位未按時履約,14家被處罰。此外,還有一些未履約企業因為疫情、重組、查封、涉法涉訴、關停注銷等原因暫未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