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減排意識仍需進一步強化
在整體表現良好的同時,個別企業出現履約不力。例如,蘇州生態環境局近日通報全國首起碳排放配額未按期履約違法案件。1月1日,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對張家港某公司開展節日生態環境安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未按時足額清繳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額,涉嫌違反《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規定。對此,責令企業整改,并對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在與一些企業人員接觸中,發現他們存在觀望、惜售等心態,不同企業對碳市場預期也不一樣。這些情況可以理解,特別是大部分企業沒有參與試點市場,第一年比較謹慎,認知程度、管理能力提升需要一定時間。”
北京理工大學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教授王科認為,越來越多企業認識到減碳的重要性,全國碳市場發展初期遇到的操作層面問題,隨著各方工作不斷完善是可以解決的。
王科還稱,針對履約不力者,在現有處罰的基礎上可適當加嚴管理。“不光處以罰金,比如將履約表現與企業信譽等掛鉤,進一步形成約束與震懾。在不影響能源安全的情況下,
碳配額分配還可考慮適度從緊,以此強化企業減排意識、激發市場交易參與度。”
劉杰建議,構建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為基礎框架,以各類配套規章為支撐的“1+N”法規體系,完善相關技術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建立能力建設長效機制。在全國碳市場穩定運行的情況下,按照要求有序推進
碳金融產品創新,形成多層次的
碳交易管理體系,增強市場風險防范能力。
張希良提出三大關注方向:一是盡快擴大行業覆蓋范圍,“十四五”期間力爭做到八大行業全覆蓋;二是將全國碳市場總量設定與總量控制制度有機結合,不斷提高行業碳排放基準的嚴格性,盡快引入配額有償競買,引入第三方投資主體;三是開展碳市場與
碳稅兩種政策工具的協同實施研究,充分發揮碳市場的主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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