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官網信息,2月26日至27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赴湖北省、上海市調研
碳市場建設工作,親自督促全國
碳市場建設進度。
提出了“要倒排工期,全面開展對接測試,盡早實現系統運行,確保今年6月底前啟動上線交易”的要求。這是生態環境部針對全國碳市場工作的最新表態。
還提到“加強與聯建省市溝通協調,加快機構組建”,注冊登記機構和交易機構的組建和注冊將是下一步觀察全國碳市場建設進展的重要環節。
隨著全國碳市場正式交易臨近,排放單位需要梳理和開展相關應對工作。
(一)排放報告
根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納入名錄的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根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技術規范,編制該單位上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載明排放量,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報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納入名錄的發電企業,3月份最重要工作就是完成2020年度排放報告。
發電企業外的屬八大行業的其他準備后續納入全國碳市場企業,也仍然需要進行排放報告。
(二)接受核查
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對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告知重點排放單位。核查結果應當作為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清繳依據。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技術服務機構提供核查服務”,核查還是會每年度進行,核查方式可以是委托核查機構,也可以是其他組織方式。核查在排放報告后進行,時間大致在4-5月。
2020年度核查結果出來后,2019-2020年的數據就全部出來,企業可以根據《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知曉自身配額盈缺情況。
(三)配額計算和確認
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向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排放單位分配2019-2020年的碳排放配額。結合上線交易時間,根據2018年歷史數據進行的配額預分配和根據2019年及2020年的實際生產進行的配額核定工作,都將在6月前完成。
企業需要對配額分配結果進行核實確認,有異議的,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分配配額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復核。
6月底前上線交易,也就意味著納入交易的發電企業需要在6月前分別在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完成開戶,拿到自己的賬號。
相信開展交易前,生態環境部會安排相關培訓,時間大致也會在5-6月。企業需要熟悉相關規則和操作要求。
6月底前上線交易,也將意味著2019-2020年
履約周期的
履約時限大概率會在6月底前確定,企業需要在時間上進一步明確履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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