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開展線上第一單碳交易
那么,企業如何更好地參與全國碳市場?王科建議換個視角,把
碳配額作為一種資產進行管理,像大宗商品一樣參與
買賣。“碳市場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
買賣配額,或加重企業負擔,而是用經濟手段推動企業深度參與減排。一方面,碳減排是一項長期任務,不能到了
履約監管時才急著購買配額、應付交差;另一方面,企業如果能積極主動減少排放,自己‘省’下來的配額還可以賣給別人,從中獲取一定收益。”
王科還稱,作為碳市場的初始環節,碳配額的分配直接影響減排成本及交易積極性。主管部門需謹慎把握初始配額的松緊程度。分配過松,對企業約束力不夠,減排壓力反被減弱;由于碳價暫時無法通過電價傳導,分配也不宜過緊,造成企業成本上升過快。全國碳市場剛剛運行,需要做好風險控制,真正督促和幫助企業減排。
在電力行業的基礎上,清華大學氣候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何建坤提出,“十四五”期間,力爭將化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等行業,年綜合能耗達到1萬噸標準煤的企業納入其中。既包括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直接排放,也要重視電力和熱力使用的間接排放。在我國電力市場尚缺乏價格傳導機制的情況下,將促進電力消費部門節電與發電部門提效的聯動,這也是我國碳市場設計區別于發達國家的一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