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歐后的英國將于2021年1月推行本國的
碳排放交易系統, 作為承諾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計劃的一部分,英國
碳排放交易系統的設計力圖表現出英國在應對氣候方面更大的決心。
6月1日,英國政府在其官網上對本國碳排放交易系統(UK-ETS)的相關制度建設問題進行了更新回復。政府在回復中稱,目前正積極推進UK-ETS注冊登記系統及相關交易規則的構建工作,并將在今年過渡期結束后于2021年1月正式推行UK-ETS。
英國政府表示,系統運行后如果符合雙方的利益,將考慮未來UK-ETS與EU-ETS的系統對接,這其中包括雙方配額的互認、相關信息的互通以及能制定出兼容對方交易系統的相關標準。
與EU-ETS類似,UK-ETS的實施也將分階段進行,其中第一階段從2021年開始至2030年,第二階段從2031年至2040年。政府將會在2023年對ETS系統進行初步審查,以評估系統在2021-2025年前半階段的表現,并于2026年之前完成對系統設計方案的必要調整。2028年開始將全面評估系統在第一階段(2021-2030年)的整體表現。
與EU-ETS有所不同的是,考慮到ETS的系統風險以及未來
碳價的不確定性,本屆英國政府還會在2020年底前發布一份關于
碳稅作為UK-ETS替代方案的設計意見,以確保
碳價的穩定。
本次納入ETS的行業類型包括能源密集型工業、發電行業和航空業。具體包括所有額定功率超過20MW的化石燃料發電機組(危險品或城市垃圾焚燒裝置除外),以及諸如煉油業、重工業及制造業等部門化石燃料燃燒的排放。
航空航線則包括英國國內航班、英國與直布羅陀往返航班、英國至歐洲經濟區國家往返航班,以及達成協議后的英國至瑞士的航班。需說明的是,由英國飛往休達和梅利利亞(西班牙),阿朗島(芬蘭)以及揚馬延島(挪威) 這些屬于歐洲經濟區成員國領土的航線航班也將被包括在UK-ETS中。從機型來看,固定翼和旋轉翼飛機都將包括在內,但最大起飛質量低于5.7噸的飛機除外。為此許多參與EU-ETS的飛機運營商也將參與到UK-ETS中。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