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碳市場配套規章制度
韓國碳市場在正式啟動前就通過了相關立法,給碳市場的正常運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建立了配套規章制度,對碳市場參與方起到指導和規范作用。正是由于法律和配套規章制度的保障,韓國碳市場的主管部門幾度轉換,從環境部轉換為企劃財政部,又在2018年1月轉回到環境部,也并未影響到碳市場的日常運行。韓國碳市場相關法律立法層次清晰,對主管部門、排放數據監測、二級市場監管都做了細致規定,配套制度在規定上具體詳細,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我國
試點碳市場相關立法均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為基礎,由國家發改委起草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目前還未獲得國務院的正式批準,市場缺乏立法基礎。應加快相關法律程序,使碳市場的發展有法可依。還應制定詳盡的碳市場配套制度,包括對配額分配的計劃、預存配額的比例、動用預存配額的條件等具體內容,研究制定企業排放報告管理辦法、市場交易管理辦法等,保證全國碳市場的有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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