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藍大海里的藻類,讓連江又有了新的交易點。11日,全國首宗“沉積碳—惰性碳”海洋漁業
碳匯交易在連江達成。
當天,在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見證下,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中的3名違法行為人向福州綠巨人生態科技有限公司購買創新型海洋碳匯產品——“沉積碳—惰性碳”海洋漁業碳匯產品326.4噸,共計32640元,進行替代性生態修復,用于彌補非法捕撈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據悉,這是全國首宗“沉積碳—惰性碳”海洋漁業碳匯交易。
“作為捕碳能手,海洋擁有巨大的碳匯能力。”福州綠巨人生態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劉賢漢介紹,“雙碳”目標下,藍碳生態產品的價值正日益顯現,“沉積碳—惰性碳”海洋漁業碳匯產品開發是公司近年來重點探索的新領域。
何為“沉積碳—惰性碳”?
據了解,“沉積碳”是海洋中的大型藻類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后,產生的有機物碎屑沉降到海底,以有機碳形式埋藏,實現長期封存;“惰性碳”是藻類生長、代謝釋放的溶解有機碳中,難被微生物分解、化學性質穩定的部分,能長期留存于海洋,同樣可以長期封存二氧化碳。
“相較于過去對藻類生物本體固碳能力的開發,我們發現,這些沉積物的固碳周期更長,甚至可以封存數千年之久,核算方法更符合國際海洋碳匯研究的前沿理論,也嚴格遵循國內
CCER(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的管理與交易標準。”國際海洋碳匯領域知名
專家、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特聘教授祁第介紹。
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說:“‘沉積碳—惰性碳’海洋漁業碳匯首次成功交易,并率先應用于司法實踐與生態治理中,意義非凡。”
“鑒于海洋碳匯替代性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的可預期性較強,受海洋環境等因素影響較小,有助于解決海洋生態原位修復難的問題。”福清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文介紹,在福州市檢察院指導下,通過連江縣檢察院的協助,福清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與碳匯交易
平臺、碳匯產品供應方對接,核定認購碳匯數額,引導涉案人員劉某、嚴某等人異地認購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生態修復。
連江縣海洋與漁業局有關負責人林穎輝告訴記者,連江縣有著豐富的海洋碳匯資源,尤其是大型藻類等固碳條件得天獨厚,此次交易為海洋碳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提供了可借鑒的模式與路徑。(記者 藍瑜萍 林文婧 通訊員 李寧偉)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