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項目 | 評價指標及指標描述 | 分值 | ||||||||||||
核查溫室氣體排放量與復核溫室氣體排放量相比,偏差比例≥實質性偏差門檻值的,直接判定為不合格。(復核溫室氣體排放量<3000tCO2e的,不直接判定為不合格,依據以下評分指標進行打分。) | 一票否決 | |||||||||||||
1.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基本要求 (6分) |
(1)受核查方基本信息:受核查方名稱、報告編號、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及所屬行業、地址等信息不準確的,扣1分。 | 1 | ||||||||||||
(2)相關數據一致性:活動數據、溫室氣體排放量等相關數據存在前后不一致的(包括加和數據與總排放數據不一致、不同文件填報數據不一致、筆誤等),每出現1處扣1分,最高扣2分。 | 2 | |||||||||||||
(3)排放量波動分析:排放量波動幅度未計算/計算錯誤,或波動幅度超過了20%,但未給出詳細準確的波動原因分析的,扣3分。 | 3 | |||||||||||||
2.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規范性 (5分) |
核查成果規范性:存在不符合深圳市相關規范要求的情況(包括未按模板要求提交材料、實質性偏差填報有誤、報告正文內容缺失、報告附件缺失、核算邊界示意圖不清晰不準確、未對特殊情況附加說明、溫室氣體排放核查信息確認書缺失或未蓋章、未按照規范要求簽字或蓋章、報告核查年份或核查時間有誤等),每出現1類扣1分,最高扣5分。 | 5 | ||||||||||||
3. 核算邊界 (15分) |
(1)核算邊界準確性:按下列規則依次評分: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1)核算邊界未識別或因識別不準確導致受核查方溫室氣體排放量有誤的,扣10分; 2)核算邊界描述不準確、不清晰(包括未對受核查方存在的分場所、宿舍、出租情況等做出詳細描述,描述方式不符合深圳市相關規范要求,前后描述不一致等),但未導致受核查方溫室氣體排放量有誤的,每出現1處扣2分,最高扣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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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變化情況說明:邊界發生了變化,但未對變化情況做出詳細說明的,扣5分。 | 5 | |||||||||||||
4. 排放源識別 (10分) |
(1)排放源識別完整性:按下列規則累計評分: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1)每出現一處排放源識別遺漏或錯誤(不包括符合排除門檻要求的排放源)扣2分,最高扣6分; 2)存在排除的排放源但未做出排除說明的,或遺漏識別“僅需識別無需量化”的排放源,扣1分; 3)排放源前后描述不一致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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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變化情況說明:排放源發生了變化,但未對變化情況做出詳細說明的,扣2分。 | 2 | |||||||||||||
5. 核算方法 (4分) |
(1)核算方法準確性:核算方法不符合深圳市相關規范要求的,扣2分。 | 2 | ||||||||||||
(2)抽樣方法合理性:抽樣方法或抽樣描述不符合深圳市相關規范要求的,每出現1處扣1分,最高扣2分。 | 2 | |||||||||||||
6.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憑證資料 (10分) |
(1)憑證資料完整性:主要排放源活動數據憑證、租賃/外包/分攤等輔助憑證資料缺失的(不包括客觀原因導致憑證資料缺失),每缺失一項扣2分,最高扣6分。 | 6 | ||||||||||||
(2)憑證資料規范性:憑證資料未按要求蓋章、不清晰/難以辨識的,如共用排放源分攤相關方未蓋章等,每出現一處扣2分,最高扣4分。 | 4 | |||||||||||||
7. 活動數據 (25分) |
(1)數據收集準確性:按下列規則累計評分: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1)核查報告活動數據統計及計算有誤,每出現一處活動數據錯誤,扣3分,最高扣12分; 2)核查報告各類排放源活動數據的單位、來源、監測方法等描述有誤,每出現一類扣1分,最高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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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數據處理完整性:按下列規則依次評分: 1)未對數據缺失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理方式不合理的,扣5分; 2)未對處理情況進行說明,或說明不清晰、不準確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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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數據交叉符合性:按下列規則累計評分: 1)活動數據未進行交叉檢查(不包括客觀原因導致現有數據無法支撐交叉檢查),扣3分; 2)交叉檢查存在偏差,出現下列情況:活動數據選擇錯誤,或未做出偏差原因分析的,或偏差原因分析不清晰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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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排放因子 (5分) |
排放因子準確性:按下列規則累計評分: 1)排放因子選擇或計算錯誤的,扣3分; 2)自行測算排放因子未提供有效佐證材料,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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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排放量 (20分) |
排放量準確性:核查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與復核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相比存在偏差,按下列規則依次評分: 1)受核查方碳排放量<3000tCO2e時,排放總量偏差比例<實質性偏差門檻值扣2分,排放總量偏差比例≥實質性偏差門檻值扣10分; 2)受核查方碳排放量≥3000tCO2e且排放總量偏差比例<實質性偏差門檻值時,根據偏差量按下列規則依次評分: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① 0<偏差量≤實質性偏差門檻值對應排放量的20%,扣2分; ② 實質性偏差門檻值對應排放量的20%<偏差量≤實質性偏差門檻值對應排放量的40%,扣5分; ③ 實質性偏差門檻值對應排放量的40%<偏差量≤實質性偏差門檻值對應排放量的60%,扣10分; ④ 實質性偏差門檻值對應排放量的60%<偏差量≤實質性偏差門檻值對應排放量的80%,扣15分; ⑤ 偏差量>實質性偏差門檻值對應排放量的80%,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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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值 | 100 | |||||||||||||
備注: 1.“一票否決”處的偏差比例計算公式:偏差比例=|(核查溫室氣體排放量-復核溫室氣體排放量)|/ 復核溫室氣體排放量×100%。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2. 實質性偏差門檻值:按受核查方經復核得到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分為五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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