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是生態產品的重要供給者,農村是減排固碳的重要空間。一段時間以來,江蘇太倉、浙江定海、河南蘭考等地
試點探索“零碳鄉村”建設,在加快農村再生能源替代、農業降碳固碳、推動碳資產交易等方面作出積極嘗試,因地制宜走出
綠色發展道路。
近年來,我國持續推動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轉型,各地通過農業固碳增效,結合鄉村建設行動,推進了縣城和農村綠色低碳發展。202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引導在農業生產中發揮固碳優勢,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培育鄉村綠色新產業新業態。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儲能技術應用,建設零碳園區、零碳社區、零碳鄉村。
不過,當前存在的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零碳鄉村判斷標準不一,評價主體多,測算評價過程不夠公開透明;目前尚缺乏針對農村地區的
碳排放核算安排,農村地區
碳排放量的計算結果往往與實際相差較大;在農業林業
碳匯交易領域,
碳匯交易市場流動性較差、波動性較高。未來,還需進一步創新機制,推動農業農村
碳價值實現,讓鄉村更美麗。
優化零碳鄉村評價標準機制。加快制定全國統一的農業農村領域零碳鄉村評價國家標準,避免地方及企業出現評價不公平現象。在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指導下,開展零碳鄉村創建,經過一定創建期并通過公開、公正、透明的第三方評價達到國家標準后,由農業農村部門頒發零碳鄉村稱號,并給予一定政策優惠。
提升跨區域綠電消納能力。盡快落實建立跨省綠證交易協調機制,加快建立綠證交易市場,以市場化手段推動組建農村綠電經營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協助經營主體開展省際跨區集中交易、供需對接、技術服務等,通過綠證交易滿足企業綠色電力需求。
完善農業農村碳核算機制。按照《關于進一步強化碳達峰
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5年)》,根據不同區域不同稟賦建立全國統一、分類分層的標準化農業農村碳核算、碳匯標準。在運用保護性耕作方式提升農林固碳量基礎上,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快創新農業、林業碳匯開發
方法學,明確不同類型農業、林業所適用的管理措施,形成完備的農業、林業碳匯項目
方法學。
加快探索農村碳資源價值實現機制。引入碳票降低開發成本,將區域內權屬清晰的林業、農田資源,依據簡明的計量方法,經第三方機構監測核算、
專家審查、相關部門審定備案后,簽發
碳減排量收益權憑證,實現碳匯資產開發。開展農業、林業
碳期貨、碳保險的研究,探索碳期權、遠期合約等
碳金融產品的研發交易,加快實現農業、林業的碳資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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