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鼓勵企業及社會力量積極申報
節能減排、降碳增匯等領域的減排項目
方法學,采用國家及山東省主管部門發布的碳普惠
方法學核算項目減排量。”這是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近日聯合印發的《山東省碳普惠
試點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明確要求。
《指導意見》明確,碳普惠方法學包括減排項目方法學和減排場景方法學。減排項目業主可自行或委托其他機構作為項目申請主體申請項目減排量。減排項目正式運行后,可在山東省碳普惠綜合管理系統申請減排量核證,提交減排量申請表、核算報告等相關材料。鼓勵地方對減排項目賦予額外的碳積分并進行管理。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
專家對減排項目實施情況開展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山東省碳普惠綜合管理系統登記并簽發項目減排量,以整年度為最小時間單位。組織
專家對申請項目運
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評估,根據檢查和評估結果修正減排量。
減排場景原則采用積分兌換等方式推動碳積分消納,并保留相關證明材料。鼓勵各主體單位積極打造碳普惠減排場景,探索建立碳普惠場景內的消費者激勵與獎勵機制,對于運營良好的碳普惠減排場景,可在省級層面推廣。
減排項目和減排場景申請主體應承諾就同一項目和減排量不在國內外其他溫室氣體自愿減排系統重復申請。
減排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量可通過捐贈、有償轉讓等方式用于大型活動
碳中和等。鼓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在符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有關規定的前提下,自愿購買核證減排量開展替代性修復。探索將核證減排量用于
碳足跡應用場景。碳積分可用于兌換碳普惠商品、服務等碳普惠激勵措施。用于履行自愿減排義務、大型活動
碳中和等的減排量需在山東省碳普惠綜合管理系統注銷。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