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加快構建
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要以將
碳排放指標納入規劃為引領,以建立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為基礎,以建立碳排放雙控考核評價制度為抓手,加快建立行業碳排放預警、企業節能降碳、項目碳排放評價、產品
碳足跡應用等管理制度,構建系統完備的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全力保障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到2025年,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宣貫實施碳排放核算及產品碳足跡等國家標準,為全省范圍實施碳排放雙控奠定基礎。2026年起,全面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落實國家及省級各項制度要求,確保順利實現碳達峰目標。碳達峰后,實施以總量控制為主、強度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開展碳中和目標評價考核,進一步強化對各市及重點領域、行業、企業的碳排放管控要求,綜合施策確保碳排放總量穩中有降。
《方案》提出,探索重點行業碳排放預警管理。要建立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機制,在電力、鋼鐵、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要建立行業領域碳排放監測預警機制,建立統一的數智化
平臺開展常態化碳排放形勢分析監測,對碳排放增長較快的行業領域進行預警,及時采取從嚴管理、淘汰落后等措施,遏制不良發展勢頭。要積極開展零碳(近零碳)產業示范創建,探索形成減碳效益突出、地方特色鮮明的模式和路徑。
《方案》就加強企業節能降
碳管理要求,實施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管理制度,落實市場機制調控制度,完善
碳計量數據溯源制度。
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電解鋁等重點行業產能,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開展碳排放雙控評價考核,建立碳排放雙控指標分配制度。從“十五五”起,在五年規劃初期,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域和功能定位、產業和能源結構等因素,將國家下達我省的碳排放雙控指標合理分解至各市,推動各市完成碳排放雙控目標任務。建立“電—碳”數據快速評估機制,依托電力調度、計量等實時數據,建設統一的、覆蓋省市縣三級的電力與碳排放數據關聯模型和快速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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