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業領域,《意見》提出協同推進工業用能綠色低碳轉型,引導工業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資源環境可承載地區有序轉移,強化工業行業與可再生能源耦合發展,推動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應用,推廣可再生能源中低溫熱利用,探索建設風光氫氨醇一體化基地。在交通領域,《意見》提出加快交通運輸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動,建設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推進光儲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建設,探索發展電氣化公路,鼓勵電動船舶和航空器應用,推動可持續航空燃料和車用燃料應用。在建筑領域,《意見》提出深化建筑可再生能源集成應用,把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納入城鎮的規劃、建設、更新和改造工作,推動既有建筑加裝光伏系統和有條件的新建廠房、新建公共建筑應裝盡裝光伏系統,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因地制宜推進可再生能源供熱制冷。為推動可再生能源助力鄉村振興和綠色發展,《意見》提出全面支持農業農村用能清潔化現代化,積極發展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加快農村能源基礎設施改造升級,因地制宜推進可再生能源供熱代替煤炭散燒。為推動可再生能源在數據等新興領域的應用,《意見》提出統籌
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推動5G基站、數據中心、超算中心等與光伏、熱泵、儲能等融合發展,支持新型基礎設施發展綠電直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提高“東數西算”等戰略工程中的
新能源電力消費占比,有序開展老舊基站、“老舊小散”數據中心綠色技術改造,推動新建數據中心逐年穩步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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