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花都區支持碳交易服務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公眾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2024年花都區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促進我區碳交易服務產業集聚,加快打造碳交易服務產業鏈,廣州市花都區金融工作局起草了《花都區支持碳交易服務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以進一步修改完善,具體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見時間: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1日(共7個工作日)。
二、獲得征求意見稿全文的途徑:點擊本文附件下載。
三、聯系部門及聯系方式:區金融局,聯系電話:020-36898135。
四、提交意見的途徑:公眾可將意見、建議通過廣州市花都區政府門戶網站“民意征集”欄《關于公開征求支持
綠色金融創新發展相關文件公眾意見的公告》下方留言區填寫,或通過電子郵件(hdjrzhk@126.com)、郵寄(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89號區政府大樓2樓230辦公室,郵政編碼:510800)等形式反饋至花都區金融工作局。對提出的意見請說明具體的理由和依據,反映情況的書面材料或者電子郵件要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
特此公告。
附件:花都區支持碳交易服務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廣州市花都區金融工作局
2024年6月3日
花都區支持碳交易服務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服務國家“雙碳”戰略,促進花都區碳交易服務產業集聚,加快打造碳交易服務產業鏈,服務我區產業轉型升級,助力廣州市建設全國首批碳達峰
試點城市,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22〕56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23〕7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促進碳交易服務產業集聚
1.建設碳交易服務產業集聚區,在區內統籌優質產業空間,作為碳交易服務產業發展集聚載體,打造集碳研究、咨詢、評級、核查、交易、金融等要素為一體的“碳達峰碳中和一站式服務基地”。
2.在集聚區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新設或新入駐碳交易服務企業、行業協會,根據實際租賃情況,可按照在花繳納社保人員人均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的標準,申請辦公用房租金補助。補助按照50元/平方米/月計算,最高補助3年。各碳交易服務企業、行業協會年度補助申領總額不得超出年度實際租金總額,且最高不超過30萬元/年。享受補助期間如轉租該辦公用房的,需退還已享受的租房補助。
3.對新設或新入駐花都區,帶動性強、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的碳交易服務行業頭部企業,經協商與花都區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可專項研究制定相應獎勵扶持方案。
二、培育壯大碳交易服務產業
4.對新遷入或新設立的碳交易服務企業,前三年按照其年營業收入的1.5%給予經營發展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對設立滿一年及以上的碳交易服務機構給予規模發展獎勵。當年度企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且較前一年度增長10%以上的,規模發展獎勵金額為增量部分的2% ,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6.支持符合條件的碳交易服務企業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依照《花都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實施)
7.支持本區碳交易服務企業在國(境)內外上市(掛牌)。首次在境內資本市場上市的區內企業,分階段給予總計最高1000萬元獎勵;首次在境外資本市場上市的區內企業,給予600萬元獎勵;首次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的,給予100萬元獎勵。(依照《廣州市花都區支持企業上市發展實施細則》實施)
8.鼓勵花都區內的公共機構、企業、園區、大型
會議活動賽事等參與“零碳”“降碳”改造,積極開展
碳管理和碳交易。暢通供需對接渠道,在遵循市場化原則的前提下,支持各部門將碳開發、核算、管理、交易等項目推送給碳交易服務產業集聚區內具有競爭優勢和技術實力的企業,帶動全區碳業務發展,加快構建
碳市場服務產業集群。
三、加大對碳交易服務產業專業人才支持
9.獲得經營發展獎勵的碳交易服務企業,可將獎勵分配發放給企業核心人員,分配方案由企業自主決定。企業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在企業全職工作(與花都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申報時在花都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符合條件的不同企業的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并且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管理職務或為領軍型人才、關鍵崗位骨干人員。企業人員的相關條件符合性具體由企業自主認定,以書面說明、承諾為準。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本年度企業所獲得經營發展獎勵的50%,每人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
10.對經認定的碳交易服務產業高層次人才發放每年最高100萬元的人才貢獻獎勵,并為其提供子女入學支持、協調配偶就業等多項配套服務。實施市、區兩級人才綠卡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碳交易服務產業人才,依申請發放人才綠卡,為持卡人才提供安居置業、子女入學等本地居民待遇。(依照《花都區親商助企二十六條措施》實施)
11.對區內碳交易服務企業新引進的優秀外國
專家、企業家和高級管理人才以及港澳地區優秀人才給予總額10萬元的住房補貼,對碳交易服務企業新引進入戶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給予總額5萬元的住房補貼,碩士研究生給予總額3萬元的住房補貼。(依照《花都區親商助企二十六條措施》實施)
12.對碳交易服務企業引進的優秀國內外高端人才提供優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子女優質義務教育學位、配偶就業、家屬就醫便利等“上管老下管小”的便捷化優質服務。(依照《花都區親商助企二十六條措施》實施)
13.支持區內碳交易服務企業職工在花都安居置業。經區認定符合條件的國際尖端人才、國內高端人才、花都領軍人才可分別申請免租入住最高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在本區連續工作滿8年且在本區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的(無斷繳、代繳等情況),可申請獲贈所配租入住的人才住房。符合條件的花都高端人才可申請免租入住最高12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免租期最高8年。不選擇住房免租和贈予的,可享受最高50%的購房優惠,每人最高300萬元。不選擇住房免租和贈予、購房優惠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安家費,分5年等額發放。(依照《花都區親商助企二十六條措施》實施)
四、加大對碳交易服務產業金融扶持力度
14.區內碳交易服務企業通過區內銀行機構以商業貸款方式獲得綠色信貸的,按照其貸款金額的1%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依照《花都區支持綠色金融創新發展實施細則》實施)
15.推動國有企業、社會投資機構與本區合作,聯動設立首期不低于3億元的花都區低碳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引導和推動花都區碳交易服務產業項目投資,培植引導初創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
五、支持碳交易服務領域標準規范制訂
16.鼓勵開展碳交易服務領域標準規范制訂,對在本區經營的碳交易服務企業、社會組織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獎勵10萬元;獲得省部級等其它獎項或參與地方標準制定的,獎勵5萬元。同一企業獲得不同級別獎項按最高級別獎勵,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20萬元。
六、附則
本措施所扶持的碳交易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碳交易、碳核算與核查、綠色認證、碳評級、環境咨詢、綠色資產評估、數據服務、碳中和登記等。
本措施適用于在花都區依法登記注冊、依法納稅、依法納入統計并入駐碳交易服務產業集聚區的碳交易服務企業及其人才,以及與碳交易服務相關的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享受本措施政策扶持的對象,若在五年內遷出花都區或改變在花都區原有的納稅納統義務,則需退還已享受的獎勵補助。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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