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積極參與全球環境與氣候治理,為應對氣候變化挑戰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全國
碳市場自啟動以來發展迅速,成為我國溫室氣體減排和
綠色轉型的重要
平臺。截至目前,全國
碳市場已完成兩個
履約周期,市場運行平穩,為我國“雙碳”目標實現、推動全社會低碳轉型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推動我國碳市場可持續發展,降低出口企業的
碳稅風險,穩定我國對外貿易的基本面,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我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擴大自愿減排交易覆蓋范圍,積極鼓勵民間經營主體交易。結合全國碳市場的需求,盡快增加發布如草地
碳匯、充電樁綠電、光儲充、綠氫等多個種類的CCER方法學,推進CCER方法學覆蓋更多行業和領域的碳減排項目,以滿足不斷增長的碳減排需求。
二是堅持碳市場制度的守正創新,逐步擴大全國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盡快將電力行業之外的其他工業行業納入全國
碳交易體系。
三是適度提高全國碳市場控排企業每年可使用CCER抵銷
碳排放配額清繳的比例,將綠電、綠證納入統一規范的
碳排放核算體系,并盡快開展扣除綠電、綠證的修正電網排放因子的核算研究,以滿足不同應用場景的碳核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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