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續和尚未解決的問題
此次全球盤點的重要目的,是審視各國在當前階段的氣候承諾和實際進展,并為下一階段國家自主貢獻(NDCs)的制定提供指引。針對下一階段NDC的提交,大會決議指出各締約方應當在2025年召開的COP30前至少提前9~12個月向秘書處提交其下一份NDC,并要求各方的新版NDC應當體現出較現版NDC的進展,并反映出該國最高的氣候雄心,反映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以及國家根據其各自情況所具備的不同能力。
針對新版NDC的內容,最終決議鼓勵各方在新提交的NDC中提出其到2035年的國家自主貢獻。對此,我國的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已在COP28大會上表示,中國政府準備在2025年提出到2030、2035年《巴黎協定》中國自主貢獻的新目標及新舉措。
雖然本次大會成果頗豐,但相較于各方所認識到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在各方面存在的巨大缺口,目前的氣候行動進展依舊給全球各地,尤其是面臨迫切危機的小島嶼國家等地區遺留了巨大危機。同時在部分關鍵問題上,例如各界所關注的《巴黎協定》第六條的進展,在COP28最后一天的談判中,各國拒絕通過第6.2條以及6.4條的最新提案,關于國家間合作
履約機制的設計尚未能夠達成新的各方共識,針對細節的討論進一步推遲到下一屆氣候變化大會。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各國拒絕此份提案的主要原因是擔心自愿
碳市場的公正性以及
碳信用質量的難以保障,也體現了各方對于減排目標
履約更為嚴格的要求,也是希望整改全球自愿
碳市場的一個重要表態。
回顧COP28會議的進展,無疑本屆氣候變化大會是史上最“熱”,爭議最多,行動進展最為迫切的一屆大會。會議期間發布的《全球臨界點》報告指出了隨著全球持續變暖,地球即將迎來包括溫暖水域珊瑚礁死亡、北大西洋大氣環流中斷在內的5個災難性的氣候臨界點的到來。然而同時,人們關于“逐步淘汰化石能源”“發達國家的氣候資金承諾”“CBAM(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以及“公正轉型”等關鍵議題的爭論還在持續進行。
本次會議在很多議題上達成了重要的進步,然而人類在應對氣候變化危機這一挑戰的進程上依舊任重道遠。正如UNFCCC執行秘書長西蒙·斯蒂爾所說,“盡管我們在迪拜沒能徹底翻過化石能源時代的一頁,但這次的成果是終結的開始”。
我們也期望未來在阿塞拜疆、巴西召開的COP29和COP30上,關于氣候行動的更多議題得到解決,政府、企業、金融機構以及更為廣泛的機構和個人能夠參與到氣候行動中來,共同加速2050年前的全球氣候目標實現進程。
(王遙系中財大綠金院院長;劉慧心系中財大綠金院氣候金融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崔瑩系中財大綠金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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