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在第十四屆財新峰會“把ESG作為方法:賦能高質量增長”
論壇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指出,中國能源與經濟應該走一條“增量優先、以新代舊、激勵創新、市場驅動”的轉型之路。
“正確理解和處理好增量和存量的關系,對轉型成功至關重要。新的增量初期個頭小、影響弱,但活力強、成長空間大、會逐步由配角轉化為主角。從長期發展目標看,增量的逐步累計大于存量。”
劉世錦舉例,如果2035年人均收入達到3.5萬-4萬美元,三分之二是由增量部分形成,實現
碳中和目標更是如此。按照有關研究,到2026年,中國的非化石能源由目前的不到20%增長到80%以上,從而實現能源結構轉型。
劉世錦提出了三種類型的減碳策略:第一種是衰退型減碳,即通過少生產甚至不生產來減少、停止
碳排放。第二種是增效型減碳,通過提高碳的生產率,用同樣多的
碳排放實現更多的產出,如通常所說的
節能減排。第三種是創新型減碳,通過創新形成新的技術、工藝、方法等,在達到相同產出的情況下,實現低碳、零碳甚至負碳的排放,比如
清潔能源發電。
“而要達成增量部分,則需要創新型低碳技術才能達成。”劉世錦指出,創新型低碳
綠色技術進步速度快、潛力大;規模效應帶動成本降幅明顯;產業鏈和其他配套條件較好,有較強的韌性和抗沖擊能力;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創新主體,創新活力強,反應速度快。
對此,劉世錦認為,加快
新能源和其他領域的綠色新技術替代,有利于
新能源等低碳綠色產業適當提高新能源新技術發展目標,加快低碳綠色產業提升研發能力、擴大規模、降低成本,增強技術優勢、成本優勢、市場規模優勢。
如何推動技術替代?劉世錦提出,可建立全方位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的創新型“碳替減”市場。“碳替減市場屬于一種邊際市場”,要在增量與存量、創新型“碳替減”與傳統
碳減排之間建立聯系,打開通道。
比如,傳統生產企業可以購買采用新技術形成的“碳替減”指標,用于抵消自身的碳排放額度。由此,采用新技術產生碳替減的企業則可獲得減碳收益,形成創新激勵機制。
所謂創新型“碳替減”,是指依托綠色技術替代而相對減少的碳排放,也可稱為替代性減碳,即運用低碳、零碳和負碳技術,在獲取相同產出的情況下,與原有的高碳基準生產方式相比,所減少或抵消的碳排放量。他以每千瓦時發電的碳排放舉例稱,燃煤碳排1000克,光伏30克,風能10克,如果將燃煤發電改為光伏或風能發電,碳替減量分別高達970克、990克。
而激勵的主要路徑,是要將創新性“碳替減”進行計量核算,納入碳核算體系,形成包括產出增量與存量、“碳替減”與傳統碳減排在內的全口徑碳減排核算體系。
劉世錦建議,這一創新型“碳替減”市場應有強包容性,除包括綠電等綠色能源產品,也應包括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高碳行業能夠產生碳替減的產品,如綠氫煉鋼等,還可包括森林
碳匯和其它負碳技術產品。
他認為,推進這一機制將激勵市場,減碳也將成為基于專業化分工優勢的事情,能者多減,通過交易實現地區減排目標。但他也強調,區域或企業要完成減排任務,應從各自實際出發,不搞一刀切。
“各地正在建設的低碳零碳園區和企業可以獲取更多的創新型減碳收益,并不會因為先減排吃虧。”
劉世錦認為,率先建立這套機制的地區,對低碳零碳產業更有吸引力,可形成招商引資的新風口,優先發展包括綠色低碳高載能行業在內的新型綠色產業,形成產業競爭新優勢和經濟增長新動能。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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