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
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通知內容明確了綠證適用范圍、規范綠證核發、健全綠證交易、擴大綠電消費、完善綠證應用等。
具體明確了綠證的適用范圍,綠證是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國家對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核發綠證,1個綠證單位對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憑證,用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核算、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認證等。
可交易綠證除用作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憑證外,還可通過參與綠證綠電交易等方式在發電企業和用戶間有償轉讓。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負責確定核發可交易綠證的范圍,并根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情況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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