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碳定價的實踐進展
碳定價對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有重要作用,其目的在于使溫室氣體排放成本內部化,把環境成本轉化為生產成本,通過
價格信號來激勵企業的低碳行動。從理論和實踐研究來看,碳定價能刺激技術創新和市場創新,引導資金投向低碳技術和
綠色項目,給經濟增長注入新動力。
目前,國際社會廣泛應用碳定價工具來應對氣候變化、實現
碳減排目標。目前,我國
碳市場試點地區的配額成交量已達到全球第二的規模量,僅次于歐盟。盡管國內的
碳交易市場未來有望覆蓋到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
碳排放重點行業,但仍有占全國
碳排放總量50%的排放源不會被納入其中,
碳稅作為另外一種重要的市場化減排機制,能夠對碳排放交易起到良好的補充作用。與此同時,在國際貿易環境上,歐美國家出于應對“碳泄漏”風險和保護本國行業競爭力的考慮,計劃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對未開征
碳稅或碳定價較低的國家或地區的跨境商品征收碳邊境調節稅。如果我國不采取盡快出臺和設計中國特色的碳定價體系框架,與國際上的碳定價策略接軌,我國的這部分稅款征收權將會被動讓渡給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歐美國家。
廣東是制造業大省,也是中國首批低碳試點省份之一。目前,廣東碳市場年度排放配額總量達4億噸左右,配額規模排名全國第一、全球第三(僅次于歐盟、韓國碳市場)。經過不斷探索,廣東逐步將占全省碳排放約65%的六大行業約242家企業納入碳市場范圍,交易量及交易額均居全國七個試點碳市場首位,是法規體系健全完善、監管真實有效、市場主體參與度高的區域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截至2022年末,大灣區唯一兼具國家碳交易試點和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點的雙試點機構——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配額現貨累計成交達2.143億噸,累計成交金額達56億,占全國碳交易試點35%,連續十年居全國試點第一。
碳稅作為一種和碳排放交易權相互補充的碳定價工具,兼具環境法和稅法的雙重屬性,較好地結合了市場配置資源和政府宏觀調控的功能,開征碳稅能夠綜合發揮經濟引導和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我國在2018年出臺環境保護稅時,沒有把二氧化碳排放納入征收范圍,造成目前綠色稅收體系中碳稅制度的不足。對此進一步開展研究,對我國未來的減排工作以及經濟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